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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10: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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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oger_Marat 于 2007-7-31 03:11 发表
最好的方案应该是房款共同承担,房产证写上双方的名字。有难同当有福共享才叫夫妻。
不过现实中很难做到,女方会理直气壮的说我们出人了,你们男方出点钱不是天经地义吗。很有商品经济概念,从小就知道卖了:-' ...
这个也是相对合理点的.其实真正结婚的时候一般都不是女方本人意愿,至少我接触到不少上海女生都觉得买房应该共同承担,至于承担多少看各人的收入而已.只是,在结婚的时候,往往是女方的家人会提很多要求,造成似乎是卖女儿的假象,一般经过沟通都可以比较合理地解决的.
也许我的想法比较西化一些,觉得中国有些地方人的想法很奇怪,把老婆貌似当作私人财产,以打老婆为荣,而在买房子的时候却觉得男方不该全出房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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