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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人空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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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纠纷中的买家carljianhua的谈话记录以及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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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4: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最终斑竹的裁决还是37开,我仍然和买家平摊责任,我说到做到,并且由斑竹大哥们给您转帐!(所有转帐的费用由我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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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4: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

赞!

其实,只要卖家能证明的确是发了机器,责任就要由买家来负。

还是那句话,就事论事,责任分清。

"这件事情我不想跟您人空瘦争了,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事实是:争也没有用,机子没有了,钱已经完好在卖方的口袋里了。我就当我自己没事干花钱买个教训吧!)"

不喜欢买家这段话,包括前面说的很多措词。
我没有指责你的权利,只是说明白自己的看法。

大家来这都是关心帮助你们,不然照你的理论,大家也都是没事干了。
作为一个人,最起码要明是非,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而不是一味的纠缠和不讲道理。

这么说过了些,可是,买家就是给了我这样的感觉。

[ 本帖最后由 zsedcft 于 2005-10-21 14: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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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4: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不小心兄弟很准时!!!

等斑竹裁决了!~

一直在关注这件纠纷!~我也和一不小心交易过!~

是一不小心2005年10月11日圆通先货给我的T39MC。
http://mobile.0110.cn/viewthread ... ge=1&highlight=
我不满意,一不小心兄弟说不满意直接退货!~我用申通回了过去!!~

还叫兄弟贴了快递费给我。圆通的签收单,我还留在手上!!!~
和我发回去给兄弟的申通发货单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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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4: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sedcft 于 2005-10-21 14:06 发表
·

赞!

其实,只要卖家能证明的确是发了机器,责任就要由买家来负。

还是那句话,就事论事,责任分清。

"这件事情我不想跟您人空瘦争了,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事实是:争也没有用,机子没有 ...



同意!!!~

实事求是。责任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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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4: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晕,忘记上单号了,单号是e011372735,谢谢yichen 和小鸟飞飞飞(呵呵)兄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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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5: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怎么解决啊,版主们都出来吧!

这几天没来,已经9页了,刚才一口气看完,眼睛疼死了!

继续关注!

我认为卖家证据都拿出来的,从责任上讲(单从责任)已经没有要做的了!

卖家人不错!以后和你交易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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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5: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看此帖,又有进展,从我和卖家打过一次交道的了解,我相信卖家一定放了货的
等待着大大们给个最后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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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5: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上的兄弟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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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6: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忙了好多天没来拉,没想到发生那么多事啊,我是相信一不小心lzcys兄的,我想一定不是他的问题的
做为卖家发生这事也是很苦恼的,大家都不要生气拉,因为现在的快递公司确实没有那么好
我估计是买家那的快递做的,买家没当面开包装就是不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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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6: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证据比较令人失望。吊了那么多天的胃口,所谓的有力证据也就是两个人的电话号码,这个应该很容易找到的吧,何必现在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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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7:0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大人物们还不进来说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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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8: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uxue 于 2005-10-21 16:38 发表
证据比较令人失望。吊了那么多天的胃口,所谓的有力证据也就是两个人的电话号码,这个应该很容易找到的吧,何必现在才公布。

兄弟说错了,我只公布两个人的电话号码,还有我的分析,以及买家现在的态度,我觉得事情大家已经觉得很明了了,我不想得理不饶人,既然我说了我和买家都没有问题,那么又何必牵扯那么多的人进来呢?圆通的工作人员的所有详细地址就一定要登出来吗?
所谓和气生财,凡事适可而止......不是我没有证据.而且如果事情已经明了.快递公司拿去了机器,又没有办法要回来,我又何必去把事情又复杂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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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8: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证据很令人失望,而是我觉得现在我所说的和我们处理的方式已经足够解决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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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21 19: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称赞一不小心兄弟的态度,确实没有令我们失望。

既然一不小心兄弟说了,这件事适可而止,买家也同意等版主的认可。

现在请版主出来说句话,出个处理结果,我把帖子封了就是(写上已封,我没有封贴的权利),这件事就算有了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大家都是性情中人,一笑泯恩仇,过往的恩怨,口头的争执会如过往云烟的,大家还都是好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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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9: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瘦哥的意见及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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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19: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吧,
大家都累的要死。

以后大家交易的时候,
千万记得拆包检查后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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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21: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ikichen 于 2005-10-21 14:13 发表
一不小心兄弟很准时!!!

等斑竹裁决了!~

一直在关注这件纠纷!~我也和一不小心交易过!~

是一不小心2005年10月11日圆通先货给我的T39MC。
[url]http://mobile.0110.cn/viewthread.php?tid=171935&f ...

我和橙兄的机是同一天发出的,说实话这是我和一不小心第一次交易,不过他第二天急着出差,我还没来得急打款,一不小心就已经把货发出来了,能做到这样确实!!!!!所以做为卖家我觉得是很不错的,这事到现在都比较明了了!不能说是那方的错,现在的网络交易有点运气的成分在里面,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改变现在的壮况!只有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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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22: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快解决了。
卖家很好说话。
有6688吗.可以用作收藏的通知声哈。17991704(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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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23: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老夫賣豬 于 2005-10-21 22:57 发表
终于快解决了。
卖家很好说话。
有6688吗.可以用作收藏的通知声哈。17991704(QQ)

对不住了,机器已经被预定了!我会帮兄弟留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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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1 23: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睡觉去了,临睡前一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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