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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asoul
收起左侧

[其它] 不说了封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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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5: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没有上述的表示,那么请问,事后是不是应该PM一下那位会员,说明一下你在18楼所表明的态度和理由。我想,这样做的话,那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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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5: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大家看到管理员出来一说,没有一个人敢来跟帖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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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5: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杨健</i> 于 2007-1-24 15:38 发表<br />

<br />
牛,请问一下管理员,删或修改会员的帖需不需要PM一下当事人本人,或者在删帖处或修改处注明一下是哪位管理成员作的改动。
<br />

管理员回答的理由可以接受。

但同时,如楼上所言,建议明示以避免大家对暗箱操作的厌恶和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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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5: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理解管理员的难处,利益所在,难免有时照顾不到普通会员的感受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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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5: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疾风齿轮 于 2007-1-24 15:45 发表
<br />

管理员回答的理由可以接受。

但同时,如楼上所言,建议明示以避免大家对暗箱操作的厌恶和恐惧。

同感同感,呵呵,我也不再跟帖了,呵呵,这里不是水区也不是投诉区,不跟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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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5: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的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PM通知当事人应该说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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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6:0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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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6: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解释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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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6: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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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6: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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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6: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起码应该通知一下吧,这样就删了,有点鬼鬼祟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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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4 16: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了。啥都不留

[ 本帖最后由 vasoul 于 2007-1-24 17: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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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4 16: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下午四点半 于 2007-1-24 15:18 发表


我觉得很奇怪的。因为我是有超版权限的,也就是说,权限是仅次于管理员
但是我如果对一个帖子进行管理操作,不输入理由是不能进行操作管理的

也就意味着,如果是哪一个斑竹或者超版删的,不可能不输入理 ...

感谢四点半和管理员联系
保护商家无可非议,为了论坛的发展我们也能接受,但总该有个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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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6: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asoul 于 2007-1-24 16:31 发表
刚才在帮同事处理JJ现在才看见帖,一会没来发现有权利的人出来说话了,对于管理员所言我有话说。

“原因:这个置顶帖子是做销售专用的,不是投诉专用帖”
首先我想告诉您,在商人发出帖时并没有任何标识该帖 ...

呵呵,算了,兄弟,人家管理员大人有大面,不会轻易出来现身跟我们这些平头小百姓会员说什么道歉/做事不太恰当之类的话的!呵呵,这帖就这样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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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6:3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一下,好牛的商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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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6: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Q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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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4 16: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说了。啥都不留

[ 本帖最后由 vasoul 于 2007-1-24 17: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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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6: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实说,我没有看到过论坛对什么什么商家进行过什么什么处理的。只以前听说过个万正浩被永久踢出论坛,前些天,也有网友因为修手机投诉过俊峰,不过也没有看见过论坛拿出什么什么处理给人家俊峰哦,那位网友可以说证据确作哦(修前修后都拍了照了,呵呵)。这么多的投诉不了了之,商家还是商家,修机组成员也还是修机组成员。感觉管理员管理得挻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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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4 16: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LSD兄弟,你好不容易熬的三级会员想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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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4 16: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vasoul 于 2007-1-24 16:48 发表
LSD兄弟,你好不容易熬的三级会员想不要了?

呵呵,想要。如果是忍气吞声的/无道义的/路见不平不敢出声的高级会员,那不要也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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