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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0 19: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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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ouguanmeng 于 2009-9-30 19:58 编辑
买家是没有权利惩罚谁的.分两次邮寄更是极端的行为态度.极其不可取.卖家不会无聊到连自己的机器都不要了,他没那么傻.所以可以使用到付.如果卖家真的因此拒收,那么:1,我可以封卖家的ID/IP.2,这台手机的所有权等于卖家自动放弃,换句话说,这台手机归买家你了.
鉴于此,0110交易区管理员请买家迅速使用快递到付的方式一次性将该问题机发还卖家,不要再起什么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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