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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下午四点半
收起左侧

关于近日水库石上流泉机油被扣分事件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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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4: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430,你滴签名图只能看到一条“上面滴字好像”,还有半根草在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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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4: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论坛的管理还是让我看到了希望。

论坛一开始这样就好了,本来我东北的ID一到0110犯了小错,就是不由分说的被禁言了。。。。。。

记得当时直接降到乞丐,发帖都不行,申述无门啊!!:(

[ 本帖最后由 大长茎 于 2007-3-14 14: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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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8: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1630代表管理成发布的处理意见,以及亲核自后的更改意见,我表示赞同,并且体会到了论坛管理层对事件的关注力度。

首先对石上兄弟说两句,处理的结果也许会让你有些许不爽。但是我从你的语言中觉得你是一个爽快且执着的人,不然你不会听从不是很熟的我的劝解先进行道歉。虽然这里是个虚拟的世界,但是都是由我们一个个生活的血肉构建的,作为一个大气豪放出名的河南人,生活之中遇到这种矛盾尚会斤斤计较,在论坛之中更加是没有计较的必要。大家来时五湖四海,为了相同的一个目的来到这里,为延续西门子的精神一直在努力,何必在意如此一点小小的分数,正所谓“见大而忘小”、“万里江湖十年恨,相逢一笑泯千仇”。

然后对乐乐也说两句,我猜测如要追根究底的话,绝对不是因为你对石上兄弟有任何看法而造成过激反应的,起因可能只是生活中间的不顺不爽,加上别人刺激的语言。我经常对老婆说一句话:“不要把工作的不快带到家里来!”,我现在想对大家说一句“不要把生活的不快带到论坛来。”对于乐乐,我还是一句老话,非常支持的,赞美的话不多说,只要注意方式和方法,问题肯定有最好的解决手段。

这次事件也是给每位论坛的机油和版主提醒,论坛虽然是一个大家庭,但是如果不保持一种友善、包容的态度去交流,是会受到惩罚的。希望这种事情是最后一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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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19: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啤酒的分析总是这么透彻
宽容的心很重要
乐乐遇到不快的事又受刺激而作出此行为
应当理解
人难免会冲动嘛
孰能无过?
因为是版主就要受罚,至少受罚的几率大(普通机油没权限啊),也有所不公
毕竟版主都是无偿为大家服务的
我觉得应该从轻出发,以和为贵
至少取消禁言,用真ID道歉以示诚意
君子坦荡荡,道歉何必用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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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20: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愧是四叔啊,男人啊!:|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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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23: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天就看到了这个帖子,但是公司网络慢的一塌糊涂加上论坛本来就慢的一塌糊涂,所以都没看到内容,现在进来。

我还没有机会和乐乐单独聊聊,不过这样处理,应该大家都比较爽了。

石上流泉也被扣分了,乐乐也被禁言了,大家都有损失。下回别冲动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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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10: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1.关键的那句话,在我听来,真的没什么,就像小白版主说的一样,熟人听着好像没什么无所谓,但生人听着就差了点,可是大家都在水库上玩,大家就应该把彼此当作熟人来,互相开开玩笑,我觉到也是一种和谐的体现

2.有些版主会员没有仔细分析帖子文字上的东西,造成了发帖后的误会,这点上应该自责

3.完全赞成四点半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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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10: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种事情是最后一次发生!


希望这种事情是最后一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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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5 19: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去就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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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08: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错先在石上流泉,不管有意无意,那句话总是很冒犯人的

所以大家不觉的他不觉得应该对乐乐作出道歉吗?

被扣了分,乐乐犯了更大的错误也不能成为消除他的错误的理由

既然多扣的分已经归还。。。。。

引用楼主的“道歉”,不是我包庇乐乐,我一点也不认识他。乐乐的错误不在于口你的分,在于滥用职权。

应该是“是个人”

我不觉得有贬义,我无所谓,我不看重一点分一点钱。我只是声明一下我的观点。

如果veryhappiness觉得我侮辱了他,好,我道歉,无所谓,“sorry"

不管你扣不扣我的分,我都还是要说,别不要“只让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

[ 本帖最后由 jpg001 于 2007-3-16 08: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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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10: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pg001 于 2007-3-16 08:43 发表
说实话,错先在石上流泉,不管有意无意,那句话总是很冒犯人的

所以大家不觉的他不觉得应该对乐乐作出道歉吗?

被扣了分,乐乐犯了更大的错误也不能成为消除他的错误的理由

既然多扣的分已经归还。。。 ...



“所以大家不觉的他不觉得应该”看不懂您的语法的遣词方式!

事情过去了,多说无益,大家都觉得处理的很好。楼下的!不要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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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3-16 17:4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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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18: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处理决定,还没实施呢,不要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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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6 21: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石上流泉 于 2007-3-16 17:46 发表
容我再说一句:道歉贴在哪?返还的分值在哪?

呵呵,兄弟。火气消消,既然大家都出来说了公道话,论坛管理层也做出了较为合理的处理方案,你也让一步就算了,就是没有道歉又如何呢?人,有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能有好心情就不错了。快点从这件事的阴影下走出来,不要让它给你造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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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9 11: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430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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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路人  发表于 2007-3-19 21:01:57
不知道什么事件的人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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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9 21: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的是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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