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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管理员“永远的肥皂泡”于2008年12月28日发布的交易投诉协商/监督区通知的全部内容:
为了维护论坛交易区的良好气氛,确实处理好出现的交易纠纷特出以下规定,即时生效
1 交易纠纷贴一律发到交易投诉与协商/监督专区 ,违反者头次移除,多次扣分。
2 交易纠纷贴只能当事人和管理人员回帖,无关人员不得参与回帖,违者删帖扣分。
3 当交易投诉帖处理完毕后由楼主进行结束发言,然后由管理人员进行封帖,或者30天自动封贴。
4 在任何时候不得出现人身攻击,如有此现象可向管理人员提供证据申请禁言。
我曾在交易区发了一个投诉“乐惠”的贴子,而后又在投诉区发了两个投诉“乐惠”的贴子,从发贴子的最早时间是2008年12月31日,现在才过去了7天,为什么的被封贴呢?
我向你提出质疑和认为你不能封我发贴的理由:
1、首先是你封贴并没有按以上你所发的通知的第3点规定进行操作。
2、我与“乐惠”的交易投诉并没有处理完毕。
3、我还没有进行结束发言。
4、还未到30天自动封贴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