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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交易区日后纠纷的处理办法,有想法的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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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7: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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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家一直讨论的交易区是否可以进行投诉贴高亮置顶的问题,暂时有了如下的想法,大家看看此流程可否实行:~

1,在交易过程中,出现了纠纷,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交易过程中若受到了对方的欺诈行为,致使自己产生了损失(经济这方面...),在双方不能私下解决的情况下,可由受到损失的一方在0110的投诉区发出投诉贴,提供"完整,可靠"的关于交易过程中的内容记录.如QQ聊天记录.在投诉中,要做到有理,有证,有据可查.

2,投诉方在发帖并提供了完整的交易记录来证明自己后,可通知被投诉方一同加入此帖展开讨论.期间,若被投诉方发现对方提供的交易记录有存在遗漏,删减等问题的时候,则也可以提供完整的交易记录.入QQ通话记录.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3,当投诉方在投诉区发帖投诉一段时间后,被投诉方在接到通知的情况下,不能及时提供让人信服的记录以证明自身的清白.或者在被投诉方接到通知,一段时间内没有及时的针对投诉贴进行回复.在经过3位以上的版主阅览帖子的内容后,确认该贴内容确实可以证明投诉方做到有理,有证,有据的投诉后,则将此帖转移动交易区,并限时高亮限时!以警后人!

4,无论是投诉区的帖子还是在转移到交易区高亮的帖子.投诉方尽可以提供所有能利用到的证明,来让大家明白事情的真相.但是发帖的内容不准许涵盖攻击他人,侮辱他人的词汇存在!包括其他会员参与回帖的内容同样不能涉及到这些内容!
英文缩写也不可以!!!如:js!   若发现,扣分,禁言等大刑伺候!!!

5,关于转移到交易区的高亮投诉贴的限时时间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何时解决何时删除此贴.若高亮时间在超过24小时后,纠纷依然未被解决,则对此帖暂时性锁定.大概是这样,这只是我的个人想法,大家有更好的想法就回帖~~~一起讨论~~

6,被投诉方所针对的投诉对象,必须是(我是这么想的)经过0110认证,注册的商家,若是会员之间出现的纠纷,我认为没有太大的必要,说白了,0110不是以一个实体存在的(稍后奉上原因).

7,投诉方在发出投诉贴后,若不能提供完整的交易记录来证明自己收到了对方的欺诈行为,并受到了损失(你投诉别人确拿不出证据...你说会怎样?)则0110不会接受该投诉,若投诉方在此情形下依然四处宣扬此投诉内容,对他人的名誉受到了损害者,扣分,禁言等大刑伺候...(这样做是否公正,大家讨论)

总结:我的上述汉字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大部分会员对0110的投诉效率和公正率方面存在疑问.所以,我发了此帖.由大家来讨论我的这个想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PS:0110是一个论坛,不具有实体性,对于买家和论坛商家的纠纷处理,我没有执行权,由更高的领导来实行~~~~^_^,但是,作为我个人能想到的办法就是,若出现纠纷,在有理,有证,有据的实事面前,我们会让那些网络上奸诈小人的日子不好过,
高亮起来,让更多的人知道事情的真相.

补充一下,关于会员与会员之间的纠纷或者是通过中介产生的纠纷,我的意思是就算是高亮了也没什么用...你能拿对方怎么样?0110又能把他怎么样?

最后,提醒大家看完我的这些罗索的汉字后,对日后再论坛的交易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交易的记录!!!如:QQ记录!不论是买家还是卖家,做到有理有证有据哈~别让自己添上不必要的麻烦~呵呵

我说过,以前未曾经历不知何事,现在知道了就不会在边上看着不管.
雨马上就要下了...呵呵

上述内容是我最近的想法,若有哪个部分的流程有不妥之处,请大家提出你们的建议.

我们的目标:为大家创造一个清新,健康的交易平台~~~

暂时写到这里吧...干活去了...哈~

[ 本帖最后由 策,风之伤 于 2007-4-6 18:20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实力分 +1 金钱数 +50 收起 理由
云卷.云舒 + 1 + 50 奖励:感谢-你的发言非常精彩,请再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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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7:2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好。其实和小虎置顶的那个必读是一样的:-')
只是多了一个高亮:-')
表示支持:-')

看来好多人没有看懂策的意思,我来总结一下

1.交易纠纷贴发到投诉区
2.双方提供证据....
3.还是搞不定,转移到交易区,高亮之

[ 本帖最后由 下午四点半 于 2007-4-9 08: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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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7: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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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7:38: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建议发到投诉区
因为那里的很少有人去

举个例子
现在投诉去里面有好几关于绿岛的投诉
到现在也是悬而未决的

所以还是发到交易区或者是其他的人气旺的板块

为的是让更多的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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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7: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打这么多字啊

建议的不错,以以往的纠纷来看,能做到以证据说话的还是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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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7: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在于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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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7: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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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7: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过来支持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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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7: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申一下,标准的投诉帖子应该发到交易协商投诉区
很多人还没看过交易投诉区论坛的规则吧,在这里

http://mobile.0110.cn/viewthread.php?tid=277727&extra=page%3D1

引用一下
投诉区现状是:发生纠纷,有人去投诉区发帖,当然被投诉方会应诉,双方往往会为一些小纠纷相互指责,而边上会有人帮腔,上马甲什么的。越讨论越乱,帖子也因为各方面的因素而变味。纠纷双方相互攻击,看热闹的也插一脚,越帮越忙,事情却无休止的闹下去。投诉区真的要变吵架区。

投诉区论坛的作用不只是投诉,揭露欺诈行为。也应该是解决纠纷的一个平台。解决纠纷必须要双方沟通和协商。论坛需要正确引导纠纷解决,创造双方正常协商的环境。

理想的纠纷解决过程是:

双方陈诉事实-分歧讨论-双方协商解决方法-达成结果-双方执行协商结果-结束。


论坛投诉与协商区论坛规则:

前言:交易专区是0110论坛为广大会员提供的交易信息平台,在论坛的交易行为必须遵守交易专区论坛规则,论坛醒您:网络交易有风险,请交易双方把握好交易过程,避免受损失。
1.论坛投诉与协商区是进行交易投诉和揭露欺诈行为的地方,也是买卖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交易纠纷的平台
2.论坛将根据确实证据严厉打击交易揭露欺诈行为。
3.交易纠纷最终要靠双方协商解决,论坛将维护交易双方为解决纠纷协商的正常环境
4.在论坛投诉与协商区发帖和回帖,必须遵守论坛发帖指导意见。
5.为维护正常秩序:论坛将对于出现人身攻击和影响交易协商正常进行的帖子和相关人进行处理。
6.欢迎广大会员向管理人员举报违反论坛规定的帖子,和提出您的建议和意见。共同为创建一个公平健康繁荣的交易平台而努力。


现在投诉区有些问题要重申一下。

1.投诉方和应诉方的急于用语言表明自己的立场,而对于如何协商解决问题,却没有摆正位置。

2.总是希望版主或论坛出面解决问题。0110交易论坛提供的是一个信息交易平台,对于交易起到引导和监督作用。真正解决纠纷的主角是买卖双方。请买卖双方把握好交易细节,有纠纷也请摆正心态,协商解决

3.有交易欺诈行为,请用客观事实和证据来说明,论坛根据情况一定会查处。同时发现有交易欺诈行为,除了在这个论坛发帖,也可以第一时间PM给管理员。

4.请大家在投诉区理智发帖,拿出证据和客观事实,骂人骂的厉害,吵架吵的凶,不是说明你有道理。广大机油和版主都会通过证据和客观事实来判断纠纷事件。

[ 本帖最后由 云卷.云舒 于 2007-4-6 17: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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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6 17: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iulinps 于 2007-4-6 17:38 发表
不建议发到投诉区
因为那里的很少有人去

举个例子
现在投诉去里面有好几关于绿岛的投诉
到现在也是悬而未决的

所以还是发到交易区或者是其他的人气旺的板块

为的是让更多的人看到



了解,所谓的投诉,就是让更多的人看到投诉的内容,得到声援,作为权力受到侵害的一方,这个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投诉要做到有理,有证,有据可查哈~

这个帖子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诞生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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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8: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的不错,还是蛮用心的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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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8: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虽然没有交易过,但是支持。纠纷还是透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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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8: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也许,这个执行起来会有困难,执行办法有不完善的地方,但至少是有了一个开始,希望对论坛商家和论坛会员都能有好处,谢谢楼主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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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8: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白色背景下的红色的,并且这么大的字看着很不舒服,虽然红色有强调作用,但是全是强调就变成全都不是强调了,反而不如白底黑字来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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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8: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被逼无奈顶顶帖子
呵呵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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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19: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策,风之伤 于 2007-4-6 17:49 发表



了解,所谓的投诉,就是让更多的人看到投诉的内容,得到声援,作为权力受到侵害的一方,这个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投诉要做到有理,有证,有据可查哈~

这个帖子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诞生的...^_^...

呵呵 这不是声援不声援的问题投诉当然要讲究证据不能滥诉
(昨天看新闻说诉讼费下降了结果法院诉讼的排起队来了)
关键是投诉区人气不旺
如果一个垃圾卖家做了违背良心的事情难道不应该让大家知道他的真是面目么
很多人从来不去投诉区的
都是被骗了之类的才想起去投诉区看看

再说了身正不怕影子斜
如果自身没问题 别人再投诉也是白搭
论坛的xd心中自然会有杆秤的
那些信誉的商家是不怕别人的诋毁的
论坛里面有好几起因为怀疑商家卖的机器是翻新机之类的
结果呢经过验证非但没有给商家造成信誉上的损失
反而更加让商家的信誉倍增
恰恰是那些拿自己信誉不当回事情的商家才会担心投诉被别人看到


所以强烈要求论坛管理人员考虑一下这个建议
把投诉区跟交易区合并
或者发个投票让大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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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20: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发到交易版,但是实际移动到投诉版,交易版只保留链接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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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20: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

[ 本帖最后由 shootstar136 于 2007-4-6 22: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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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21:02:21 | 显示全部楼层
1、说的确实不错,看得出来,很用心。


2、问一下,如果一个版主或者比如是你违反了这个规定,怎么办?

[ 本帖最后由 shootstar136 于 2007-4-6 22: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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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6 22: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版主也是人,也会犯规,呵呵,认错就行了,不要强求版主是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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