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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h5204初来水库发的(李敖:如果我是日本人,我也要参拜靖——等12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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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7: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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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如果我是日本人,我也要参拜靖 转帖

李敖:如果我是日本人,我也要参拜靖 转帖

我想找个给英雄下跪的地方 -——李敖写在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

 如果我是日本人,我也会去参拜靖国神社!

  而我是中国人!

  做为中国人,今天我想起在抗日战场和朝鲜战场上用血肉之躯抵抗了小日本和美帝机枪大炮的几千万中国先辈……我欲哭无泪,我想跪下叩一万个响头……却找不到他们的牌位!  

  日本人为什么要参拜靖国神社?因为对于大和民族来说,里面所供奉的:都是他们民族的英雄呀!

  为了国家民族的荣誉,日本军人可以驾机冲向美国军舰,同归于尽!战败时可以集体剖腹!剖腹!

  你知道怎样剖腹吗?把刀插进腹部往胸部用力一剖,再横着用力一刀!

  淋漓尽致!

  为了祖国的尊严,你们谁敢!谁愿?!不敢就没有资格说日本人!

  张自忠,是谁?

  邱少云,还记得吗?

  朝鲜战场上的两位特级战斗英雄是谁?

  回答的出来吗?你知道他们的事迹吗?你知道他们是怎样死的吗?今天我们已经把他们遗忘了差不多了吧?

  我们已经蜕变了,我们已经没有了精神,我们不配做中国人,我们的时代罕有英雄,罕有男子汉!我们丢了祖宗的脸,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时代象今天一样窝囊!

--------------------------------------------------------------------------------

  当然这指的不是我们的政府,而是我们的这一代人。

  我们的政府懂得强国之道,懂得什么叫忍辱负重,后发制人,我们的政府建立了丰功伟绩。

  而我们的青年,除了象狗一样叫几声,骂几声,无所作为。

  我们的祖先在历史上领先了几千年,多少英雄豪杰,多少王朝强盛之极天下之大,唯我独尊,侠客英雄,君子大家层出不穷,他们能够舍生取义,光明磊落,精忠报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而今天为了钱可以没有人格,更何况什么国家民族的尊严?!

  没有想到,到了今天,中国已经找不到什么英雄!

  即使有,也被官吏当作花瓶装饰一下政绩!被一些白痴当做傻瓜猴子嘲笑!

  今天是我们自己有人看不起中国传统的东西,它们是西洋的走狗!

  日本人有靖国神社可以参拜,我们没有!也没有人要去!

  烈士尸骨还在,名字已经消失……

  我想找个给英雄下跪的地方!

  我想请日本人告诉我当年是谁在中国的哪个地方和日军血战过!

  不过日本人肯定不告诉我,我们的英雄已经战死几十年,日本人仍然害怕他们。

--------------------------------------------------------------------------------

  但今天我们比抗日时有钱,日本人却变本加厉地唾弃我们!

  这不能怪他们,我们是活该的:

  一面我们的尾巴翘得如此之高,欢迎日本的二流商品在中国称雄,陶醉于日本影片,崇拜日本明星,我宁愿他崇拜东条英机,将来成为中国的东条去灭了日本。

  一方面我们的下一代很多被娇生惯养,严肃的东西不看,中国历史一问三不知,中国的未来是一大群软骨头的孬种。

  当日本人在小学课本里彻底扭曲侵华历史时,我们的教育学家居然在讨论金庸武侠小说要不要入选中学教材!

  更何况,我们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居然连英雄都唾弃。

  这已不是悲哀那么简单了!

  在民族精神上,中国人不如日本人。

  日本人说:从总体上看,支纳人是世界上最低劣的种族。在总体素质上,南方支纳人又要远远优于北方支纳人……我们日本人(除了只会叩头的少数政客外)愿意称你们国家为支纳,不愿称它为中国,但我们称宋代以前为中国。我们轻视支纳人的一个原因是……我小的时候,父亲带我去日比谷公园,指着缴获北洋水师的战利品对我说,日本就是在打败支纳的北洋水师后,才成为世界上主要强国的。当我来到支纳的时候,我发现支纳人比我想象的还要低劣,他们对我这个毫无背景的日本学生点头哈腰,说什么都是日本的好……当我问他们支纳一个在韩战中为了完成任务宁愿被火烧死的英雄时,他们居然说那种傻瓜再也不会有了。我们日本有靖国神社……我们日本人将会永记为国殉死的英灵,他们在靖国神社里享受他们应得的敬意。每当我们唱起为国而逝的英魂啊,你要常常回到慈母的梦中,我们就会感慨万千,永志难忘。

  支纳人,我们敬拜靖国神社时,你们根本没有资格说三道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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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他的说法我深有知己之感,他日我若在战场上遇到他,必先干上三杯再打!

  张自忠将军在枣宜战役壮烈而死,日本高级军官亲自抬棺!

  虽为敌人,杀死日本人无数,但日本人起码知道,英雄是用来崇拜的,这样的英雄,即使是敌人,也应表示万分的敬意。

  只有这样敬重英雄的民族,才能长盛不衰,日本人就是这样的民族,日本人不是看不起中国,而是看不起现在的中国人。

  我们的祖先他们不敢辱没。

  只有我们这些不肖的子孙自己才干出辱没祖宗的事,忘了祖宗的许多精神和思想精髓。

  日本人只尊重强者,你打死他,也要尊重你。

  日本人唾弃弱者,你越跪得欢他越把你当狗对待。

  而我们是弱者。

  中国的历史上,有多少英雄惜英雄的故事,如今只是故事罢了。现在的人连自己眼前的英雄都讥为傻瓜!何况别人的英雄?

  当然,我说是有立场的,日本人的英雄是我的敌人,但即使要灭之而后快,也应先敬三分,对于本国的小人汉奸,即使是同一祖宗,也应诛杀而唾弃。

  我们有的人看不起先辈,看不起父辈,认为他们老土,但正是在这些老土的父辈身上,才有希望看到中华民族真正的精华,正是他们直接间接和日本美帝斗争,才保住了我们的最后一点尊严。

  今天中国周边形式严峻,也有许多英雄在大叫骂娘,让我感到中国真的没有希望了,关键是没有人想一下我们能干什么?

  我们要报仇,但只不是用嘴!那只会象阿Q!

  血债要血还,但我们要懂得尊重自己尊重敌人,大丈夫喜怒不露,杀人于无形。

  如果,打一场仗可以打出我们的民族精神来,可以让我们的科技和工业前进一大步。

  那么,我们打!

  无赖的老年日本人根本就不承认侵略过中国!

  无知的年轻日本人根本就不知道侵略过中国!

  无耻的军国主义者说当慰安妇在是一种荣耀!

  我们却在自我安慰的寄希望于日本人的良知!

  而他们认为我们这些可怜的第三世界在编造故事以敲诈他们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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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是一个不太喜欢狂热、激进的温和派,那么我个人认为你应该所做的是:

  把不买日货这个原则默默地记在心里,我们没有必要非得用示wei或游xing来反对日本可耻的行为。

  我们应在心里默默的抗议日本对我们犯下的错误和他们对这些错误无耻的抵赖!

  这是做为中国人最起码的原则吧?

  我们只需要在购买商品的时候更多的忽视一下日货,能不买日货就不要去买。

  相信自己,只要我们团结起来,人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就会使日本在经济上受到打击,就会使他们不敢再轻视我们的力量。

  如果你认为我是在痴人说梦,那么可以先看看下面的数据:

  在世界各地,几乎90%的华人用的是日本车和日本电器。

  我统计过如果世界各地的华人停止购买日货,日本每年将损失1000-1400亿美元的外汇收入!

  而外汇收入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源泉和动力!

  它和国民经济的关系是一带动八,或者说:损失一份外贸收入,这个国家就要损失八份的国内经济收入。

  换算一下:1000-1400亿美元的外汇收入等价于一兆美元:日本经济的总产值的五分之一。

  所以,如果世界各地华人同心协力,不用动刀动枪,就可制日本于死地!!

  而且是永久的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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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应该学习尤太人:曾经集体拒买一家德国工厂的产品,最后导致这家公司的彻底破产!

  起因就是因为这个公司的总裁说了一些所谓理解希特勒的话!

  现在德国人对犹太人特别好,您知道为什么吗?

  原因有二:

  一个是怕:因为尤太人特别团结;

  第二个是尤太人的狠:尤太人从来没有放弃过对纳粹分子的追杀!

  只要在这个地球上发现有任何藏匿的纳粹分子,他们就一定就会抓捕绑架如果实在无法得手,那就杀!

  看看我们中国呢?!

  对刽子手的仁慈,无疑就是自杀!

  开始行动吧!

  同胞们:多少年过去了,还要等吗?

  开始行动吧:

  从我开始做起!

  从我家开始做起!!

  从我的朋友开始做起!!!

  从我身边的各个组织开始做起!!!!

  只要大家共同努力:

  最后,我想最多10年,全世界所有的华人都会做到!

  既使能做到一半。对日本的打击也是致命的!!

  组织一个全球性的拒买日货复仇组织,请在各地串连串连,好吗?!

  同胞们,开始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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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大家意识到拒买日货的重要性。

  拒买日货首先要防止被日本狗误导。

  有些所谓的爱国人士(其时是被日本秘密收买的哈巴狗,目地是挑拨分离我们本来就不团结的中华大众),它们经常提出:拒买日货是不可能做到的,原因是几乎所有的轿车、电器里,多少都有日本的零件。所以还是打住吧!

  拒买日货就到此为止是什么用意?

  难道中国人感觉不到么!感觉不到日本在害怕!

  他们害怕看到中国大众组织起来,进而进行有效的抵制日货运动!

  故而在这个五十多年来首次完全有可能组织其一个有效的全球性拒买日货运动时,他们便会迫不及待地跳出来叫停!

  拒买日货,并非像他们所说的哪样因为这个计算机里有一个或一些日本零件,我就不买;这个电视里有几个日本造的电子器件,我就不要。

  拒买日货的口号实际上是要求全球中国人,在有选择可能的情况下,尽量不买日本造的货物,如汽车、电冰箱、洗衣机、电视、音响等等!

  五十多年来,华人一直记恨于日本,但可笑的是却没有一个有力的拒买日货组织!

  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中国有太多的日本狗从中挑拨分离我们本来就不团结的中华大众!

  中国同胞们:清醒过来吧!千万不要再被这种人玩耍了!

  拒买日货的意义是巨大的!

  她能让我们不动一刀一枪就打击了日本,同时又加快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她能让我们扼制日本,进而让中国立于不败之地!

  她能让我们的子孙免遭我们的前几代祖先和我们现代中国人所遭受的痛苦!

  她最终也能让这个几百年来一直顽固不化,一再屠杀掠夺中国人民的丑陋民族遭受到它应有的惩罚!

  你以为这容易做到吗?绝对不是!

  这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让全体中国人慢慢地,逐渐的,先是意识到,然后才能真实地做到!

  至于某些不必要的担心:

  1.中日关系日渐友好。

  中日友好根本就不存在!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清醒过来吧,不要再自己骗自己!

  2.现在中日两国贸易总额每年达600亿美元。会不会因为我们全球华人对抵制日货,中国就会受到损失?

  这是不会的!原因是:

  a.日本出口到中国的是高级奢侈品,我们中华大众可以拒绝;

  b.中国出口到日本的是普通生活必须品,日本人很难抵制,他们其实是在享受着我们廉价的产品!

  3.另外,从中国的长远利益来看,减少对日本产品的过份依赖,对中国的国家安全是非常重要的,比如日本参加美国的NMD,其目的就是与中国为敌!自



[/B]我我看完后要觉得好的话,就顶以下!!

让大家都看到,都知道,

希望大家都能做到!!!

[ 本帖最后由 花匠鱼 于 2006-11-27 20:34 编辑 ]

评分

参与人数 1实力分 -2 金钱数 -260 收起 理由
花匠鱼 -2 -260 违反多项版规,详见本帖第3页第4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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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7 17: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封特别的情书 (感人故事)

一封特别的情书 (感人故事)

一封特别的情书 (感人故事)




男人和女人彼此深爱着,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突然有一阵,男人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总是感觉乏力、头晕,不久浑身泛起紫色斑点,女人的担忧开始一天天增加。他们后来去了几家医院,医生一致认定男人是患了再生性障碍性贫血,诊断书上医生潦草的字迹、确定的口气把原本幸福的家庭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男人和女人都是脾气特别好的人,以前整天乐呵呵,从未不开心过。听说当年他是以乐观、开朗的性格俘虏了女人的芳心,她一直认为跟一个快乐的人生活在一起应该会很开心。

    事实确实是如此。有一次女人在卫生间洗澡,没有开灯,也没有开淋浴器,仅仅接了一桶水擦身。男人听她洗得一点动静都没有,冲着她说:“老婆,你在干洗呀?”一句话乐得她半天都合不拢嘴。每当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想想这些,心中的不快立刻一扫而空。

    别人都说女人真有福,每天都可以笑脸迎人,女人半羞半恼地说:“他呀,就是贫嘴,话多,一个空话匣子,现在的年轻人讲究写情书、发E-mail了,从没见他给我写过只言片语,老了连一封可以翻看、可以回味的情书都没有。”

    随着病情的恶化,男人不得不接受化疗并剃光了头发,他笑着对女人说:“老婆,这回可以给你省一半的洗发水了。”女人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尽自己所能给男人买最贵的药品和营养品,每天去医院陪护。可是,等晚上回到家里,就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痛苦,趴在床上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第二天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再去看他。男人的造血功能一天天衰竭,并且发现伴有溶血反应,这意味着他随时可能离开人世。女人的眼睛红肿肿的,男人摸着女人的脸,笑着说:“到底是你生病还是我生病呀?你怎么‘人比黄花瘦’了?”女人背过身抹起眼泪来。

    冬季最寒冷的那天,男人的脸色比窗外飞舞的雪花还要白,他的脸偏向窗外,看着朵朵雪花迎风飞舞,好美的景色。他真的很留恋这个世界,很想与她相伴到老,不是有一首歌里说: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嘛!可现在这一切都无法实现了。黄昏的时候,男人转过脸来,握着她的手,好暖好暖,女人也意识到他就要离开她而去了。男人冲着她微笑,一句话都没有留下,然后就安静地走了。

    后来的第三天的晨报上,人们看到了男人的第一封,也是最后一封,也是一辈子唯一的一封“情书”,登在“征婚启示”栏目里,用了醒目的黑体大字写道:“吾妻,我以与她生活过五年的经历作证,她是最好的伴侣,是本人此生遇到的至宝,本想一生一世悉心珍藏,无奈天不遂人意,我将先她而去,谁能替我好好珍惜,我在天堂将感激不尽!”

    女人捧着这封男人的唯一“情书”泪水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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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7 17: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男人,在厨房里搞定你的女人

男人一定要下得厨房,这是硬道理。不管丑男人俊男人,只要能下厨房就是好男人。厨房能让你找回所有的尊严。不信你看:
  
    1、下厨房不用受女人的气
  
    男人坚决要下厨房,下厨房不用受女人的气,自己想吃什么就做什么,不用看女人的脸色行事。天天让女人做饭,黄脸婆心情好了就给你做点好吃的,心情一旦崩溃,她就让你的食欲崩溃,洗米做饭不仔细,让石头子儿崩掉你的大牙也很平常。自己做饭就不用每天下班干巴巴等女人给你做,俗话说,若有所求,必定礼下于人。何必呢?自己做饭不好么?让女人来礼下于你,干巴巴等你做饭,她还不乖乖地啊?哪里还能给你受气呢?再说了,一个男人总有些自己喜欢吃的东西,未必和老婆一致,老婆做的菜说不定都是你不喜欢的,你还不能发表意见,不然老婆一怒,别说不让你吃饭,说不定还不让上床呢!还是自己做吧,不用受老婆的气,如果乐意,还可以随时随地找借口不让她上床。
  
    2、下厨房可以脱离一切家务
  
    男人坚决要下厨房,下厨房可以脱离一切家务。做饭与处理家里的琐碎事情比较起来,那可就轻松了很多。袜子要洗吧?桌子要擦吧?被子要叠吧?这些事情都交给女人吧,你只需要做饭给她吃,剩下的就看她的了。俗话又说了,吃人家的嘴短,女人还能说什么呢?还不乖乖地处理一切家务?吃完饭你就可以坐下来看看电视,或者和家里的宠物狗说说家常,女人就必须在一边哼哼哟哟地忙着干活,只要一停下来,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大喊:“干活去!我做饭了!”女人就算千百个不愿意,还能说什么呢?如果你心情很好,可以帮她一下下,说不定女人受了感动,又会有一个温柔的浪漫之夜。如果你心情不好,那也不用管她了,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3、做饭换回来的是绝对自由
  
    男人坚决要下厨房,做饭换回来的是绝对自由。男人总有几个狐朋狗友要应付,但女人常常竖起眉毛不让去。现在好了,只要你成了厨房的主人,想什么时候出去就什么时候出去,想出去干什么就出去干什么。女人敢说你什么呢?你可以大咧咧走出家门,顺便甩下一句话:“我去买葱!”谁知道这葱哪里有得卖啊?就算是你从昌平跑到大兴买一趟,那也堂堂正正,女人不但不能有什么埋怨,还得耐着性子等你呢!当然,如果你利用出去买菜的机会胡天胡地,那属于个人品质问题,决非本秘籍本意。
  
    4、做饭让女人死心塌地跟着你
  
    男人一定要下厨房,做饭能够让女人死心塌地跟着你。现在的社会,要找一个会做饭的人真的是比找大熊猫还要困难,所以,学会了做饭,就拥有了一个绝对优势。男人有时候一定会担心自己的女人红杏出墙或者抛弃自己,那就赶紧做饭吧。用你的美食锁住老婆那颗很容易满足的心,让她觉得别的男人在她眼里简直就是土豆白菜,稀松平常,自然就会身坐闺中,与你白头偕老了。
  
    5、做饭让你随心所欲地享受时尚生活
  
    这个自然不用说了,你要做饭,就要出去买菜买肉,经常抛头露面的,能不打扮一下自己么?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吧,女人一定答应。看上什么衣服就买什么衣服,喜欢什么裤子就买什么裤子,就算是做饭用的围裙,只要你喜欢,买上十七八套,女人也绝对不会说什么。如果你看上了很好看的手表,那好办!跟女人提出来吧,她一定答应。她怕你的愿望落空之后故意做出很难吃的饭,还不赶紧去给你买回来?就算你要买增白蜜,估计她也会很乐意地给你买,根本不会担心你变成小白脸。
  
    6、做饭让你早日步入小康
  
    这是本秘籍的精华。十个男人九个都是气管炎,一个月辛辛苦苦下来,赔钱几千大元,基本上全部进入了老婆的腰包,自己口袋里可能连打车回家的钱也没有。还不敢找女人要钱,你一开口她就凶了:“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是不是要出去找女人啊?”没关系,开始做饭吧,每天她总要给你一笔钱用来买菜买肉,这笔钱可以由你随心所欲地支配。买便宜一点的菜,买肥一点的肉,时时刻刻都能节省一点钱出来,积少成多,总能形成大气候,小心地存起来,就算将来受了气要离家出走,也有个路费啊!就算不离家出走,出去见见狐朋狗友,一起吃饭,还可以买包好烟呢,多有面子啊!所以,对一个男人来说,想要步入小康,早点进入厨房!
  
    7、做饭可以弥补你的先天不足
  
    男人绝对有自己的缺点。时间长了就逐渐暴露出来了,这个时候赶紧下厨房吧,绝对可以弥补很多不足。如果你长相先天不足,这个也不必刻意隐瞒,其实就算隐瞒也隐瞒不了,那就花点心思做一顿好饭,让老婆吃的欢喜,忘记了你的长相,一次两次的忘记累积起来,她也就形成了永久的记忆,或者说给她造成了一个错觉,以为天天跟她一起生活的就是贝克汉姆呢。如果你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女人也能谅解。好歹,雇个保姆来做饭,每个月还得几百块钱呢!
  
    8、下厨房可以让你完全驾驭老婆
  
    家里往往展开着夺权运动,你来我往,不是老婆凶就是老公强,何必呢?大动干戈还伤了和气。下厨房做饭吧,你可以完全控制和驾驭你的老婆。尤其是那些长得很好看的老婆,总是觉得自己好看,有恃无恐。只要你进入厨房,她就要闭嘴了,因为不知不觉中你已经完全驾驭了她。想给她好吃的就做好吃的,让她吃得肥头大耳,别说别人,就连你自己看着都觉得如同至尊宝看见了猪八戒,她还能那么骄傲那么狂妄么?如果你看得实在有点伤心了,那就作难吃的饭,让她食不下咽,很快就恢复了苗条,嘿嘿,美人又回来了,这完全在你的掌握之中。
  
    9、下厨房你可以胡说八道
  
    这个完全是一个补充说明。如果你完全按照我说的这些秘籍去指导你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一场家庭大战,老婆一定会追问你到底从哪里学来的这些歪门邪道,请你一定不要说是我这里学来的,我也就是天天做饭实在觉得人生失去了意义,所以才在这里胡说八道一番,希望能够找到一些平衡点来支撑我这颗本来就脆弱,现在即将崩溃的心灵。如果你也是天天做饭,那你就可以如我这般胡说八道了,如果老婆怪罪下来,你可以理直气壮地问:“我做男人都做成这样了,难道你还不准我胡说八道一下下么?”人心都是肉长的,我相信你老婆一定会被感化,从此进入厨房为你端茶做饭,你的一生也就因此而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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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7 17: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性生活造成的严重后果

想歪了的都到下面 面壁去

“一次性”的生活对我们和我们生存的环境造成严重的后果,我们知道多少呢?


一次性发泡塑料饭盒和塑料袋盛装食物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当温度达到65℃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中的有害物质将渗入到食物中,会对人的肝脏、肾脏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在我国,我们用的超薄塑料袋几乎都来自废塑料的再利用,是由小企业或家庭作坊生产的。这些生产厂所用原料是废弃塑料桶、盆、一次性针筒等。生产时,首先用机械把原料粉碎成塑料粒子,再把塑料粒子放在一个水池里清洗(名曰消毒),取出来晒干,再用机械把它压成膜,制成各种塑料袋。每次吃饭时,就有不少人用塑料袋装饭菜这种行为不仅危害环境,也危害自己的身体。


塑料制品的降解时间,通常至少需要200年,农田里的废农膜、塑料袋长期残留在田中,会影响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抑制农作物的生长发育,造成农作物的减产。若牲畜吃了塑料膜,会引起牲畜的消化道疾病,甚至死亡。


塑料膜填埋后的场地由于地基松软,垃圾中的细菌、病毒等有害物质很容易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危及周围环境。


若把废塑料直接进行焚烧处理,将给环境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塑料焚烧时,不但产生大量黑烟,而且会产生二恶英——迄今为止毒性最大的一类物质。二恶英进入土壤中,至少需15个月才能逐渐分解,它会危害植物及农作物;二恶英对动物的肝脏及脑有严重的损害作用。


另外,由于一次性塑料餐具难降解,现在许多城市都推广使用绿色餐具——纸制餐具,原理是纸制品的组成物纤维素能被微生物降解。但是,用纸制餐具代替发泡塑料餐具亦不明智。首先,纸制餐具同样也会带来视觉上的污染。它们的降解速度并不快,往往在几十天甚至几个月内也不会降解彻底。其次,制纸制餐具时,除用到草浆、稻浆外,还要加入1/3左右的木浆,若全面推广,势必造成大量木材的消耗,导致森林砍伐的加剧。而我国森林覆盖率仅为13.92%,人均占有森林面积只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7.2%。第三,制纸浆历来是耗水大户、耗能大户及排污大户。造浆工艺需大量水,而我国属于水资源短缺的国家。若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流中,会引起水污染;纸制餐具成型后需立即烘干,这就需要耗大量能。而我国能源结构是以燃煤为主,这样就会增加空气中SO2的含量,引起酸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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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7: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Q :Q :Q :Q
真的假的??那个是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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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8: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有点恐怖!!!: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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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8: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P 的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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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8: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视……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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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8: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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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8: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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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8: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有个机油发了个类似的帖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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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8: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可爱的mm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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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8: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了第一篇,觉得比较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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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8: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SO L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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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7 18: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健翔博客里辱骂女记者 被骂者低调回击(图)

黄健翔竟称女记者为“名鸡” 吴虹飞再度回击
  自从“辞职事件”曝光后,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都缠绕着黄健翔,沸沸扬扬甚嚣尘上。刚开始黄健翔还能故作镇静、作壁上观,后来终于沉不住气,浮出水面见招拆招。到现在,有迹象显示,黄健翔似乎有点不堪重负,逐渐开始失去理智。
  昨天下午,黄健翔在自己的博客上,对采访过他的《南方周末》女记者吴虹飞冠以“名鸡”这一带有歧视和侮辱性质的用语,并以“‘名鸡’已经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照片贴出来了”为题,转贴好友董路的博客文章,借以说明吴虹飞的人品是多么的不堪,职业道德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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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短短16分钟内,在她自己的博客上连发三篇帖子,集结自己的采访说明、《南都》的社论和另外一名记者的采访手记,形成对黄健翔的集中轰炸之势。
  也许受刺激过大,黄健翔在炮轰吴虹飞为“名鸡”后4个小时,也就是昨天18:09,黄健翔又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很抱歉我没帮你作成张钰》一文,再次揭露吴虹飞的“名鸡”面目。并表示,“到此为止,再搭理她就是抬举她。”
  起因 吴虹飞再度回击
  在黄健翔以博文的方式怒斥《南方周末》记者吴虹飞两天之后,后者终于在自己的博客里打破了沉默,只不过回应的方式非常委婉和低调。
  不做沉默的羔羊
  从北京时间11月26日12点42分15秒—12点58分45秒这短短十多分钟的时间内,吴虹飞连续更新三篇博客,这显然是“有备而来”,尽管其中第一篇博客文章的标题是“关于黄健翔采访事件的一些说明——并非反击檄文”,文章的内容也与之前《成都商报》发表的《被斥记者回应黄健翔:辩解并不重要 我有录音作证》这篇文章大同小异,但在这篇博客文章的倒数第三、第四段,如今身处舆论漩涡的吴虹飞还是对有关指责自己断章取义的言论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并且直截了当地表态并不想为此反击,“我一直认为,玩个性,要注意场合和分寸,注意玩得是不是恰如其分。当别人问我,你不想反击吗?我说,我不想。”
  博客原文摘录:
  ——关于文章有一个细节补充如下:当董路要求看采访文章时,我把他说的所有话都传给了他。为了怕他疑心我断章取义,我把含有他的话的整段话,以及上下文,都发给了他。他不但看了,而且还作了少部分的修改,主要是补充状语,但意思没大改,我们按照他改的,发表了。
  ——我一直认为,玩个性,要注意场合和分寸,注意玩得是不是恰如其分。当别人问我,你不想反击吗?我说,我不想。作为一个记者,我始终会对我的受访者表示友好。以我三年47万字的专访为证。所谓的辩解并不重要,我有录音。
  搬出“南都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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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载记者采访手记
  显而易见,引发黄健翔与吴虹飞“口水大战”的最根本原因还是在专访稿件某些内容的真实性上,尤其像“如果是刘××像我一样,早就被开除600次了”这样的敏感话题,黄健翔更是怒斥吴虹飞纯属编造。当然,除了当事人之外,当时采访的真实情况也就只有天知、地知了。
  也许是认为自己的回击或者说回应缺乏足够的影响力,吴虹飞在第一篇博文“关于黄健翔采访事件的一些说明——并非反击檄文”发表后仅仅10分钟之内,直接转载了一篇南都社论——“让我们爆炒黄健翔辞职央视”,文章除了强调黄健翔逐渐“激情”和“娱乐”的同时,也从侧面突出了黄健翔鲜明的明星个性。几分钟之后吴虹飞再次在博客里“发难”,直接转载了一篇其他记者有关黄健翔的采访手记,文中更是直白地描述了黄健翔在接受采访过程中翻脸的全过程。
  不难理解的是,吴虹飞转载南都社论和采访手记除了希望让更多人了解黄健翔辞职事件的台前幕后原因之外,也在从另一个角度诠释黄健翔孤傲的个性。站在自己的立场出发,吴虹飞肯定也希望通过借助媒体的力量,让相对弱势的自己能够在这场突如其来的舆论风波中获取更多的支持和理解。
  博客原文摘录:
  ——其实谁也不能否认,是中央电视台给了黄健翔明星的身份,而他的所谓个人生活中,能够有那么多让同事嫉妒的机会,也是因为这个身份。这种类似父子关系的伦理,实在很难梳理清楚。只是,黄健翔是个性格鲜明的明星,而中央电视台又太具隐喻性,因此他们的关系才可以拿出来作丰富的解读。人们并不会无端小题大做,总有一些更宏大的感怀,只能找到一些不堪重负的寄托。
  ——除了收发短信,很多时候他的心思也不在谈话上。传递给记者的信息是:他厌倦这些提问。除了厌倦,还有问题的答案只有我知道,任凭你们猜测,我黄健翔坐观事态。
  ——最终黄健翔“翻脸”了。缘起在离婚,因财产分割等问题与前妻对簿公堂。问题一出口,黄健翔的脸瞬时拉下来,当即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你要不来采访我,随便可以写些什么,猜想什么。一个公众人物是不可能指望大众给予宽容的,也没有权利指望,随便你们怎么听,怎么想。他急了。直言对媒体没好印象,没有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也没有职业技能。他还说:因为你们媒体没有自由去指责监督官员,所以只能敌视富人和名人,拿富人和名人做靶子,给穷老百姓解闷,开心。
  ——最后他声明,有的记者想要采访他,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也就20分钟。对于记者而言,应该知足了,有这样的机会。毕,黄健翔戴上帽子匆匆离开了。 徐 文
  骂街 黄健翔歇斯底里
  下午2:12,黄健翔开始反击,他先引用董路的博文,标题是《“名鸡”迫不及待把照片贴出来了》。并质问:“一个宁肯去当“鸡”的记者,请问你除了录音,还有录像带么?”接着,在晚上6:09,黄健翔又在自己的博客上贴出了《很抱歉我没帮你作成张钰》,再次对吴虹飞冠以“名鸡”的称谓。文中,黄健翔引用了吴虹飞的一段博文,作为对方想当张钰的例证——
  这是那个“名鸡”的自述。我只能说,遇到这样的报纸、这样的记者,算我倒霉。不幸中的万幸,是我没被她用来实现她做“张钰”的理想的道具———请大家不要就此问题采访我了,我已经被彻底地恶心了,连苦胆都要吐出来了。到此为止,再搭理她就是抬举她。这不,她的博客终于被某网站重点推荐了。她做张钰的机会快到了。(下面是吴虹飞的一段博文)
  这个世界是男人的世界。足球是男人的话语。一个女记者,一个从来没听过黄的声音,从来没看过足球的人,来写这个,多少有点划时代意义。
  我忽然觉得,一切结束了,苦行结束了。我是认真的,手机24小时开机。夜晚没有男人逗留我家。我无需做爱。我用大家做爱的时间来钻研业务了。放弃我过去所学,所坚持,钻研琐碎的业务。
  我本来很想做张玉(钰)的。因为我刚看过些大众心理学,我想用这个解释,她和公众的关系。我总是有些小小的、不合适的想法。
  
  添乱 老榕力挺黄健翔
  黄健翔的魅力果然不一般,他和吴虹飞的“口角”不仅惹得普通看客驻足留步,就连著名网友老榕也主动跳出来为黄健翔呐喊助威。老榕在他的博客中公开表态:旗帜鲜明地挺黄健翔。不过记者注意到,这篇博文发表于25日夜里,当时“黄吴口角”还没有升级,不晓得现在老榕先生作何想法,是不是还坚持原来的立场——
  我这人,结交的人还真是五花八门,做什么的都有。然而我这人还一直有点“帮亲不帮理”的名声,尤其在非业务领域。
  黄健翔当然是我最喜爱的足球评论员了,而且算认识吧。而阿飞(就是今天突然成为阿黄愤怒战斗的对象的女记者),如果不是很熟悉的话,也起码算很认识的。大周末的看他们开打,我实在忍不住要说几句。不过,这次虽然二边都是“亲”,我不拉架了,嘿嘿。这一次,我一如既往:旗帜鲜明地挺黄健翔。
  “当然关于黄健翔,从不少人的嘴里可以得知,他自负,偏执,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斤斤计较,事不关己则高高挂起,很难和周遭人相处良好。”
  看到这里我是有点生气。阿飞(吴虹飞)不应该这么写,作为记者。记得很多记者说过、你自己也说过,要报道,要“中介”,不要观点,不要评论。何况这样评论一个人。而且这个评论,我看肯定不符合事实。
  对了,我不止挺黄,也挺一切敢于冲破体制自己靠自己吃饭,自己要实现自己价值的人。包括摇滚歌手,不在报社拿工资和出差补贴的自由撰稿人,业余作家,艺人,民营企业家,非CCTV纪律约束的电视人……包括黄健翔。
  当然,阿黄可能有个缺点,就是略有一点点大男子主义,这估计是和一向比较女权的阿飞MM谈不投机的根源吧,嘿嘿。这句纯粹八卦,只供参考,说错了我先向二位预先道歉。
  我认识阿飞MM的时候,她正在为她的学生摇滚乐团而投入。记得她和我说过,很想见见大佑。不久后有一天和大佑喝酒,突然想起来了,用短信把她叫来,她真的很激动很激动。我能理解,一个喜欢摇滚、致力原创摇滚的北大女硕士,对偶像大佑的那种心情。所以,你应该也会理解我们球迷对黄健翔的心情。
  希望健翔:健步走自己的路,然后飞得更高!如果真的需要一群“健翔”迷,我们就是了。
  帮腔
  董路“路见不平”
  昨天下午率先回应吴虹飞的其实不是黄健翔,而是黄的好友,也是吴虹飞采访对象之一的北京体育评论人董路。
  董路其实不能说是“路见不平”,他作为黄健翔要好的朋友,当黄健翔受到吴虹飞的“攻击”时,他自然要拔刀相助。更何况,吴虹飞描写黄健翔的文章中,很多语句都是他嘴里的“原话”。这种情况下,董路跳出来声讨吴虹飞,合情合理。
  董路声讨吴虹飞的理由主要是认为这名《南方周末》的美女记者对他的话“断章取义”,而且“过河拆桥”——采访结束后,死也不接他的电话,特别是稿子出来前一两天,根本不给他董路再商量、探讨的机会。大约是因为有这些事情,董路自己在博客中也写道:“我从一开始就不是在帮任何人骂你(吴虹飞),是我自己想骂你!因为你最初的伪善和事后的无耻!”
  下面是董路博客的节选:
  你说不怕不怕啦,因为有录音;那么好的,我现在就结合几天前我与你通话中你的一句话语(如果你不剪辑,这句话一定在你的录音带里)来尝试写下两小段“人物采访”,然后你告诉我:你觉得哪一段写得更真实,哪一段更公允,好吗?
  第一段:一个经常做敏感人物稿件的记者,尤其又是一位女记者,想必在实际的采访中有着很大的难度;“我觉得我还不如去做‘鸡’,好歹做‘鸡’还能挣钱呢!”她说。
  第二段:一个经常做敏感人物稿件的记者,尤其又是一位女记者,想必在实际的采访中有着很大的难度。当我和她聊起这份艰难的时候,她开玩笑地说:“我觉得我还不如去做‘鸡’,好歹做‘鸡’还能挣钱呢!”说完,电话那头的她,自己都被逗得哈哈大笑起来……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上面两段文字里的引用都是真实的(认为我是在实施“肮脏比喻”的人,您太高看我的胆量了),话都是对方说的,但所能传递给读者的感觉却是大相径庭。前者是貌似的公允,后者才更趋于真正的公允。
  而称自己“站在公允的立场上”的《南方周末》记者,通篇采访稿件所运用的正是第一段的笔法。
  接下来,董路又列举了几条吴虹飞断章取义、偷换概念的地方:
  ——引用我的表述并不完整,比如第1句
  ——语气情绪也没有真实地传递,比如第4句
  ——个别地方着实在断章取义,比如第5句
  1 《足球》报资深记者李承鹏的赞誉也许有着某种夸张:“和黄健翔同时代说球是悲哀的。”而同为朋友,足球评论员董路的评判则相对保守些:“只是因为央视在特定的时期,没有一个人比他强。”
  4 这时候,专业人士黄健翔的自我辩解,听起来诚恳并且合乎情理:“足球也带给我痛苦。”董路事后惊讶地说:让黄健翔承认错误是件很困难的事情———他是个活得很自我的人。
  5 “如果你不理解他,你可以把他看成是范冰冰。”他的朋友董路说。
  ……
  归结起来:我对我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但记者(吴虹飞)却只对我说的一半的话“负责”。
  头晕——想吐
  “头晕——想吐!”
  一句普通的台词被周星驰在《大内密探零零发》中稍加演绎,立马变得搞笑十足。尽管,这句话还不是从星哥嘴里吐出。同样的,辞职这样一个普通的事情,被黄健翔稍加演绎,立马也变得口水四溅、沸沸扬扬,犹如炸锅(假如口水变成油水的话)。在某种程度上,黄健翔正在向星哥靠拢——从“口头上”的娱乐大众到身体力行,全方位献身。
  不知道普通读者怎么想,反正作为一个记者,特别是一个体育记者,我已经腻烦了层出不穷的“黄健翔风暴”。这个曾经的同行,越来越明星,越来越“娱乐”,“娱乐”到忘乎所以——一面攻击女记者是“名鸡”,一面强调自己是本科毕业,好歹也算个知识分子。
  也许,是我孤陋寡闻,或者是我跟不上形势,难道说“知识分子”的定义发生了改变,公然用“带有侮辱性的词汇”形容别人,就是很“知识”?如果是这样,我宁愿不成为其中的“一分子”。
  看来看去,几乎所有的同事都说黄健翔的这些破事太乱、太杂,“有点晕”。看完了都“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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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7 18:35: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应该看的三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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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7 18:37:0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恋,性的遮羞布还是情感快餐?

很多人迷恋网上交友,当能谈到一起去的时候就网恋。在网上老公呀老婆的叫着。有很多已婚人士也同样迷恋网恋,因为网上可以提供一个免费的交友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大部分人都处于情感或者性的饥渴状态。很多人都渴望通过网络能有所作为!

  君不见,一夜情的来势汹汹,将中国人的道德底线一而再再而三的往下拉,不管是已婚的未婚的都期望网络能带给自己激情。

  君不见,网络在中国大面积发展的这几年,是婚姻道德家庭伦理道德急剧下降的几年。通过网络的高效率传播,原先看来不可思议的婚外情,婚外性被普遍接受。网友第一次见面就可以上床。此时,人野性的一面,充分的显露出来!

  君不见,在网络中很多人大喊:非处无罪,处女可耻!我国传统文化中代代相传的精髓在网络大潮中被淹没,取而代之的是情感快餐---简单易行,能解一时之需!

  每次闲得无聊的时候,在网吧看见很多刚上初中的小孩子在网上老婆老公的叫着,我就感到网络的力量不可忽视!年轻的一代,在网络中宣扬的网恋,一夜情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的时候,他们该何去何从?他们这一代成年的时候,社会会改变成什末样子?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和家庭伦理在他们的人性天平中还能有多少分量?

  有的人上网目的很明确:因为在现实中找不到合适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所以上网找!无论结果如何,可以暂时满足一下自己的情感需求!基于这个目的,很多人就拼命的美化自己,男的说自己是帅哥,女的就称自己是美女!问其年龄:她或许会说我已经当了23年的美女了!结果一见面,声音迷死一千,长相吓死一万。怪不得有人说网络是恐龙与青蛙的乐园,因为只有他们想在这里觅食!

  也有人想在网上寻找性,因此男男女女们一拍即和。他们打着给性找个出口的旗号,他们打着非处无罪,处女可耻的旗号,唯独没有打着秉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旗号!

  哎,堕落的一代。当网恋一夜情离你越来越近的时候,也是你离正确人生轨道越来越远的时候,当人们已经习惯了一夜情的时候,谁还会真心投入到现实的美好爱情!都习惯了吃盒饭,谁还会麻烦的去做正餐?或许过不了多久,人们都成了只会吃饭,睡觉,做爱的麻木的木偶!

  网恋,性的遮羞布还是情感快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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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7 18: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道简单的题10个人9个算错

一道简单的题10个人9个算错,不相信找你们的朋友一起算!!
  一天,有个年轻人来到王老板的店里买了一件礼物。
  这件礼物成本是18元,标价是21元。
  结果是这个年轻人掏出100元要买这件礼物。
  王老板当时没有零钱,用那100元向街坊换了100元的零钱,找给年轻人79元。
  但是街坊後来发现那100元是假钞,王老板无奈还了街坊100元。
  现在问题是:王老板在这次交易中到底损失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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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27 18:4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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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1-27 18:4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永远到底有多远

永远到底有多远(上)


不想说,也不想写。其实在意念里我已经什么都不想做。
可是手脚告诉我它们累了,已经空闲得累坏了,它们告诉我应该做一些事情,可是我现在总是以为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去做,可是我现在总是想闭上眼睛逃避一些事情,可是我也知道很多事情根本无法逃避,那都是天机,天机不可泄露。
我想为我的爱情做些事情,我很爱我的爱情,就像爱自己的小孩,所以搞得我这个做“妈妈”的很累,即使什么都不做还是很累,但什么都不做也没用,我的脑袋像个机器,一个诞生于80年代已经腐坏的机器,又破又旧,却固执得很。王菲都已经退休了,我没有正式的音乐可以听了,听些散的,也有感动的时候。我还没有什么正式工作,因为没有正式上学的通知,他也没有,这就更加深了对于爱情和未来的绝望。也许我应该说的好听一些,比如我们都很年轻,而且都英俊,但心里都一样没底,唯一知道的是很爱对方,关于未来,好像第一次觉得奢望。
昨天喝了酒,一点点,醉了一点点。我觉得自己真他妈可怜,只是心里不痛快偷喝一点酒就被老妈发现,于是她又是哭又是打电话,搞得我比不喝酒还累。怎么了?喝酒怎么了?我就不能喝酒吗?我有难受的事还不能发泄一下了啦?他就舒服多了,随时可以喝酒,我羡慕他,羡慕死了。

过情人节的时候他来了,第一次这么记得这个日子,还买了许多我不需要的东西,比如奶粉、花生露、橙汁。其实我已经很高兴了,他记得就已经不错了,我不敢奢望更多,怕奢望得多了他就跑了。来的时候他喝得挺多了已经,不然他不会在我家里面看见我就有性欲,可惜的是妈妈在家,我们刚进房间爸爸又回来了,幸亏如此,否则就捉奸在床了。他嘴里嘟囔着对不起我,从开始吃饭到结束一直说对不起我,知道不就完了吗,还一直重复,真傻。还跟我爸妈告我的状,说以后不许我再自杀了,还顺便数数我手腕上面的疤。真是的,自杀怎么了,又不是全为了他。总之那天他很晚才走,大概凌晨3点,爸妈早就熬不住了,老爸喝酒喝大了,一个人到阳台上面出酒,他到没什么事,就是罗嗦了。
送他走的时候天下起了雨。
他紧紧搂着我的腰,走在他表弟后面。
他穿着我买给他的羊毛衫,样子还不错,其实他穿什么都好看。
他呼着热气,亲了我脸颊一下。我撑着伞,偎在他怀里,。
我问他,你爱我吗? 他说很爱。
我看见他已经喝得很醉了,他说要小便,于是便在楼道口解决了。
他问我,小燕,我以后要是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会原谅我吗?
我真的很不明白的,今天从他来了就开始问我这句话,他是觉得从前对不起我,还是正在对不起,或者以后打算对不起,可是我跟他说不清楚,也问不清楚,他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他已经喝醉了,可是这些话却是很隐秘的,平时不说的,现在却总是说,他心里在想什么,到底想说什么呢。
我回答他我会,他说,那我们以后就幸福地在一起。
那晚不是很冷,地是湿的,凌晨的风景是混沌却逐渐清晰的,我抱着一个最爱的人,一起走过这条街,我们眼睛里面什么也看不到,我们只看见黑夜,我多想就那样陪着他走下去,即使我们都不清醒,可至少,我们的爱情是清醒的。
送他到我们家宿舍大院门口,他叫我回去,他吻了我一下,满口的酒气,我喜欢他的酒气。我想把我的第N本日记给他看,这是我这一年想跟他说的话,他不要,他说,你给我就是你想忘记,你留着就证明你还想记得。
没错,我是想记得,可我给你也不证明我想忘记的。
我一直看着他们远去,直到路的尽头再也看不见他们。我第一次这样看着他一步一步地远走。
最后听见他表弟对我喊了一声:嫂子!我们走了!

一、        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曾是一个幸运的姑娘,我曾有一张特别的脸,它有一张可爱的嘴,它笑的时候会让人想到《将爱情进行到底》里的文慧。它有一双大眼睛,这双眼睛常是让它自己感到绝望。但总的来说它是一张愉快的、美丽的脸。承载它的是一个挺拔的身体,它结实、丰满、高挑。我喜欢用长长的头发来装饰它,于是它的笑容会在若隐若现的长发里面显现得朦胧而迷人,对此我一直很满意。

小学的时候我不喜欢学习,是哭着被爷爷拉到学校报的名。后来却整天惹老师生气。
我喜欢在课堂上吃东西,你一定以为我小时候很胖,那你就错了,那时候的我瘦得像只猫,就像妈妈说的——我生下来的时候只有五斤三两,所以她为我可以长到一米七多而感到奇怪和不理解。
小学的时候我最爱干的就是接老师的话茬,全班也就数我接得最好,老师总是说我聪明不用在正处。

妈妈从老师那里了解到了我的恶劣表现,于是妈妈就给老师们送礼,据老妈后来说,可谓是面面具到!
于是老师们开始更加关心我,只是这种关心由消极关心变成了积极关心,他们不再打击我,而是激励我,于是我就上当了,我这个人就是经不起诱惑,我的成绩开始变好,最后考了全班第一。
老师们开始喜欢我,可是我的脾气依然恶劣。
老师开始到处表扬我,也怪了,那时候我的数学特别好,常常考第一名,如果一直那么下去估计所有认识我的人也就不用发愁了。
同学们开始抄我的作业,我变成了好学生,为此我感到骄傲。
在加入少先队的时候,我一路小跑地回到了家,那鲜红的颜色到现在还在眼前飘啊飘的。

初中时我的头发已经是长长的了。
瘦瘦的我拥有一头可以拿来炫耀的黑头发。
那时候的我也拥有了第一个爱慕者——邻居哥哥。
邻居哥哥也就是志远哥哥,我那时很喜欢他。那时的他的一切都是美好的,他的黑眼睛,浅浅的酒窝,高高的个子。
小学时我常常和志远哥哥一起玩过家家,我们在各自的家门口摆上一大堆从家里面拿出来的小玩意,然后叫卖。
所谓“叫卖”,也就是我卖给他他卖给我而已。
有时我们也会捏泥娃娃,手指甲里都是泥巴。
那都是他还没有“爱”上我之前的事情,现在谈谈他是怎样爱上我的。

在我上初中之后五月的一天,
我像往常一样被妈妈拽着去洗头发。
那时候的我把洗头发当成是受罪,因为那时候没有吹风机,而我,又极讨厌头发湿辘辘的感觉。
洗完头,我的脸朝着地面,用干毛巾反复搓着头发,
突然听见一个声音——你真漂亮!
我抬起脸,湿头发还粘在脸颊上面。
我看见的是一张美丽的脸,那张熟悉的脸上有一种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表情,
他的脸是红的,
而我的脸也是红的,
顿时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手悬在半空,身体和动作都僵持住了。
那我生平以来的第一次脸红,我的脸是很少红的,这我自己很清楚。
那段回忆,就永远定格在了那个动作里。

小时候的记忆是很有意思的,它呈现出来断断续续的样子。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们住的是一条胡同似的平房,我和志伟哥住挨门。那时候家家晚上做饭的时候都会知道各自在做什么吃的,因为饭香早就弥漫了整个胡同了。而邻居之间也会互相送吃的,只要有什么好吃的我们这些小孩子总是第一个拿到。那时候有个伯伯家里经常做蟮鱼,他把那种有点像蛇的鱼钉在一个木板上面,然后再把它的内脏什么的弄出来。我那时候看见就害怕,可还是看,志伟哥就不怕,他还喜欢在我后面吓唬我。
那时候我很害怕穿黄色的衣服,因为有一种虫子喜欢黄色,只要看见穿黄色衣服的它就会飞过来,而且赖在衣服上面不走。而我也讨厌穿黄色,因为觉得自己穿那个颜色不好看。当然现在已经变了,现在我喜欢很多颜色。
在我和志伟哥家房子的中间有一棵树,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树,只知道它会结红色的果子。而每当它结果子的时候志伟总会爬到树上面去为我摘,记得有一次他还把腿磕破了。其实小孩子也不是什么都不懂,小孩子也会敏感,那时候我就觉得志伟哥很疼我关心我。
我去他家玩,看见他的相片羡慕得要命。因为他皮肤很白,眼睛又大,漂亮得很。而我那时候很黑,虽然有一双大眼睛,但自己觉得没他漂亮,所以看见他总会自卑。
他家的房间格局很有意思,而他的房间在最里面。很巧的是他和我的小房间仅一墙之隔,有时候我们能听见彼此在做什么。那时候我还想过在墙上挖个小洞,这样就可以看见他整天在干什么了。

我和志远哥哥在一个学校里上初中,我上初一,他上初三。
他在学校里面是个很受欢迎的男孩子,因为他长得很好看。
那时候的我们,低年纪的女孩子,事实上都希望高年级的男孩子喜欢自己,来追求自己。可我不喜欢,也许是因为当时还没来得及明白那喜欢的意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总会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男生来我们班看我,这让我既欣喜又惶恐。在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有些高年级的男生会伸出脑袋喊我的名字,那时候我才知道是因为志远哥哥喜欢我,而他们是他的好哥们。

记得他们问过志远哥哥:她还是干瘦干瘦的小姑娘呢,你喜欢她什么呢?
志远哥哥回答他们:我喜欢她的长头发,她是我梦中女孩的样子。
他们的对话是我不经意间听到的,至于感动,则很久很久以后的事情。
我不知道现在的男孩子还有没有梦中女孩的样子,可那时的志远哥哥已经有了自己梦中女孩的样子。仅仅因为他的这句话,我就会感激终生。
可是我和志远哥哥的故事并没有按想象或者意料中的方向延续。很快我们就长大了,因为我不搭理他的“追求”他就很少和我说话了。
他上高中的时候,常在学校里面打球,有一天,在他运球的时候,他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他的膝盖下面都是血。
在他们拿担架把他抬走的时候,他朝我这边看了一眼。
从那之后我就很少见到他,听说他的腿摔断了,挺严重的,到乡下去养伤了。
再后来我们就搬出了平房,我们两家就很少再见面,偶尔见到也便只是很客套的谈话了。

我也想起过他,
是因为看到了他姥姥送给我的金镯子,他姥姥在活着的时候有一个美好的愿望:希望我和志远哥哥在一起。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和志远哥哥从一开始就在一起,也就不会有后来的事情,而我,也就不会再遇见亮,可是,这个如果让我心痛不已。
他姥姥是位慈祥的老人,她很疼爱我。那时候妈妈上班的时候会把我交给她照顾,所以对于我,她就像是自己的亲姥姥一样。而正因为如此,所以我和志伟从小就像兄妹一般。小时候的想法很简单,认为婚姻就像童话里一样,王子公主,那时候我总觉得志伟是王子,我是公主。王子公主会幸福地在一起,没有一点风浪,即使有,也会克服一切,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生活中却有那么多的误会和让人无法左右的东西,所以我们无法预测以后,所以我无法解释自己和志伟的这段萌芽般的感情。想起来觉得纯得有些假,都是一些画面,有蓝天,有结果子的大树,奇怪的大树,还有就是那时候对季节很敏感。现在对季节没有了任何的好奇,等待季节的更替,而且有时候还会伤春悲秋,但已经长大了,所以衣服可以自己增减,而那时候自己是小孩子,衣服多穿一件少穿一件好像是很严重的问题,因为涉及身体健康。那个年龄的我喜欢粉红色,我还喜欢幻想一些事情。事实证明我的这个习惯到现在还没有改变,我依然喜欢幻想,但我发现小时候幻想是一种幸福,我们可以在梦里拿到在现实中拿不到的东西,许多东西,可是长大以后一切却变了,我们幻想越美好就越影响自己的心情,生活已经不容易,干吗还要影响平静的情绪。而爱情的问题不是幻想可以解决,因为已经变成很现实的一个人,他就在我的心里,我只能去想象他在怎么想,所以那不叫幻想,而是胡思乱想,或者妄想。
志伟哥的姥姥去世已经太久了,记忆模糊了,我知道确实存在过这一个人,而且我很爱这个姥姥,她也很爱我,但她的声音我忘记了,她怎么去世的?是不是回老家以后?这些我全忘记了,小孩子的记忆是很有限的,我责怪自己记不住她。一个和我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曾经那样疼爱过我,我只能感恩。

上高中的时候我见过志远哥哥,我们一直住在一个院里,但我们很少见面,我知道他不在那个学校了,因为我再没见过他,心里有一些失落。我想,我是不是当时应该答应他,答应他幼稚的所谓“喜欢”,至少对于彼此没有了伤害。可是我们太小了,我们承担得起感情吗?即使可以承担,我们承担得了未来的变化吗?谁能保证我们以后一定还是在一起的呢?我那时候没有爱情的定义,对于感情很模糊,只知道被妈妈知道会反对,也知道男女不可以太小就在一起的。我没有明确拒绝过什么,我忘记自己说过什么了,我只知道看见他就躲,什么话也不跟他说,我知道是自己不懂事,这种行为伤害了他。如果是现在,我会很大方地对他说:我们还小,不是么?可是如果是现在,这一切还会是那样子吗?
再见他那时他已经休学了。在一个路口,他骑着自行车死死地看着我,眼睛一眨不眨,我被他看得差点哭出来。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给我爱给我关怀的男孩子,我多么感激他,可一切却都走了样子。我知道我们之间一定有很大的误会,而再见他时我对自己的情感已经开始明白,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很喜欢过他,而我伤害过这个自己很喜欢的男孩子,这种伤害无法弥补。他变胖了,不再是那个翩翩美少年,他的腿在乡下养伤的时候又摔断了一次,他看着我,我却躲开了他的眼睛,
一时间,空气冻结了。
在我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并且快结婚了。他的腿已经好了,可是身体依然肥胖,一种让人面目全非的肥胖。我从来没有想过时间会把人改变这样大,原来很美丽的人可以变得面目全非,可以让人感觉心酸。记忆里很多人的样子都变化了,我又岂只心酸了一回呢。
那天早晨当我急匆匆地跑出去赶公交车的时候,看见他骑着自行车带着他女朋友在我眼前经过。在我抬头的时候看见他正微笑地看着我,我向他挥了挥手。那天阳光很好,也许他并没有看见我哭了,因为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哭,一种心酸的情绪蔓延开来,我是哭着的,但我依然对他微笑,他不会知道我此时的心情,儿时所有的美好就像一片云,它们虽然飘走了,但我们只要一抬脸还是可以看见的。他也绝不会知道,我等他的这个微笑已经等了很久。他更不会知道,有很多时候,在他真正离开我的日子,我曾经很希望自己可以再吃到他为我爬树摘到的不知道是什么的野果子,很希望在我跌倒在地上以后就那么被他背着,一直走,一直走,一直和他那么走下去。就让自己再简单一回,再幼稚一回,至少,那时候的我们还不懂什么叫做爱情,什么叫做心碎。
走下去是件多么简单的事情,只要我们还有脚还有眼睛还有身体,可是时间横在所有人面前让人忘记了许多东西,好多好多不该被忘记的东西。

二、

亮,你还记得么?
在你第一次吻我的时候你把我高高地举起来,你对我说:我要让你站得比世界还要高!
亮,你还记得么?
那一天,你在那间小屋子里给我洗脚,然后将我冰凉的脚紧紧地贴在你的胸口!
亮,你还记得么?
那一夜,当你彻底地占有了我的身体,你轻轻地擦去我的眼泪对我说:我会一辈子好好爱护你!
亮,我真的希望你明白——我爱你永远超过爱我自己!这件事情让我痛苦,因为,我明明知道这一点却无法和你一生相守……

如果一生总要找出一件事情让人心碎,那么,你让我心碎,亮,你让我心碎……

三、

现在讲讲我和亮到底是怎么认识的吧,否则一定会有人说我磨叨了。
事实上亮就常这么说我,他总是这样说:你,你怎么这么磨叨呢!

高考的那一年我报的是艺术,可是最后成绩出来比艺术提档线高三百分,于是家里人一致认为我是可造之才,应该投身到实际工作当中去,所以我就来到了亮的学校。
可事实证明他们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为对于我这种人,脑子里就没有过实际的想法。
我从小就喜欢逃课, 我从来都不认为我学习好是因为遵守纪律。
可我来到了这里也真的是如鱼得水。

我来到时有些男生对我吹口哨,我板着脸一笑不笑。如果我知道所有的相聚都是短暂的,那么我会尽量多微笑,因为所有的相聚都是珍贵的,即使我们没有缘分。
后来亮对我说过:原来他们说的来的那个美女就是你啊!然后一副很诧异的样子。是啊,原来竟是我,很多事情我们不知道,等到想起再忘记,却已经是另外一个天地了。
报道的那天晚上我迟到了,等我到会场的时候会已经开完了。
我记得那天晚上回去的时候我看着破旧的学校门口的迷离灯光居然感觉到了幸福。这一个小小的大学,却有种温暖的感觉,虽然后来它永远消失了,可是它曾那样存在过,而且在我和他的生命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记,我和他都不会忘,我们都不会忘。

第二天去学校也是晚上,可那天晚上停电了。
我坐在草坪上面,望着黑暗当中的人们。我喜欢这种感觉,谁也看不清谁,人生有些时候也需要这样。
忽然听见男生宿舍楼那边传来一阵吉他声,然后就是有人在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黑暗中我看不清到底是谁在唱。
后来我问过亮,他说在这个学校里只有他会边弹边唱这首歌,可是他说他并没有在那天对着我唱过,
所以,无论怎样只能是他在撒谎,要么这个学校里就不只是他会弹唱这首歌;要么就是他真的对我唱了,但不承认,谁知道呢?爱情中有很多事情是永远弄不清楚的,那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有些事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
那以后,亮曾经在我的生活里若隐若现地出现过,之所以说是若隐若现,是因为他是个名人,偶尔会有人提起过他,可我并没有见过他,而迎新晚会据说他也有演出,戴着歪帽子唱《对面的女孩看过来》,但我都没有看过,我对那些事情没有什么兴趣。

那是在一个周五的下午,我和同学在学校里转悠。
因为不想回家太早,便围着本来就很小的学校转悠,后来经过一转悠才发现比想象中还要小许多。
在转到第五个来回的时候我们看见了于是便有了亮和我的第一次对话。

他说,你怎么在脸上贴了这么一个东西啊?
我说我脸上长痘子了。
他说,你以后贴一个肉色的创可贴,这个颜色太不好了。
我说,行呀。
他说话的表情有一种指点江山的气势,让我心悦诚服。

他又说,我以后可能去你们班找你玩。
我说,好。

那是第一次见面,很滑稽的见面。
至于想起来他原来就是在我上体育课的时候在窗户上面偷偷看我的那个人则是后来的事情了。

一个礼拜之后,在我上计算机课的时候他来找我。
他给我一本书,让我好好看看,说里面有东西。
我心里咚咚乱跳,但并不打算开始一段感情,我还没有准备好,很多事情都还没有准备好。
我只是觉得他长得很好看。
其实一直到现在我也还觉得亮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男人,他的长头发,浓密。鼻子英挺。眼睛是长长的,有些坏坏的感觉,但却还能暗示你他是个童心未泯的好人。近乎小麦色的皮肤(毫不夸张),结实的身体,美好的身材,他的一切其实原本都是这么好,可是这却是以后才让我深有感触的。

接过他的书后,他说周日晚上来找我。
那也是个周五的下午。
回到机房同学问我是什么。
其实,我知道那是一封情书,即使他的语言多么委婉,它就是情书,情书就是情书。
于是我收到了来到大学里的第一封情书。

四、

周日的那天晚上亮果然来找我了。
和我想象中一样,和所有男生一样,他向我讲了许多他的光荣史,那一天晚上我就知道他已经不是个处男了,那是他自己说的,他说这个年代说自己是处男和处女都是一样的丢人的。说句实话,当时我是一点不介意这一点,因为当时的我压根就没把他想成可以结婚的人,可是后来这却成了我心里永远的痛,因为我最爱的男人的第一个女人不是我,而我的一切却是那么干净,我对他的爱是那样完整。
总之,那天晚上他给我的印象不好也不坏,跟打水漂似的,打过就过去了。
后来他也来找过我几次,都是在夜晚的操场上聊聊天而已,当然,有的时候他还会将我高高举起来,吓得我要命。他说他从小练过武术,难过了,怪不得力气大得吓人。
之后就快要元旦了。
有一天,也是上计算机课的时候,他又来找我,他坐在那里和我们的女老师聊天,看样子我们那个女老师还满高兴的。
于是我就趁她们聊天的时候偷偷地跑了。
以后就没有再见过几次,也就是在逛街的时候偶尔见过他一次。

有一天早晨我心血来潮,把那个我拼了半年都没有拼出来的拼图给了他,上面写着:你想和我约会吗?如果你将这个拼出来就给你这个机会!
三天之后,他果然拼出来了。
这可把我给吓了一跳,我在想,我这么聪明都没拼出来,他到拼出来了,这个人我得会会!

他真的很聪明,巧妙地把握住了这一切,将我们的故事正式扶上了轨道。现在我才明白:他是个天才,真的是个天才,不仅仅在爱情的世界里,在很多事情面前他都是个天才。
那天下午他将脑袋伸出男生宿舍的窗户,对我说;拼图我已经拼好了,你上来拿吧,这个是我的心血,可不能这么白白给你~!
我愣了三十秒,
然后就乖乖地上去了。

那天下午的阳光不错,但我对那天下午其实并没有什么感觉。
聊天,听他唱完歌之后我们就一起出去吃饭去了。只是在回忆的时候偶尔想起,会觉得那时候的天空很美丽,而且一切很简单,那时候真的应该好好享受我们的爱情,那时候好像就是为我们安排的一段洁白而又单纯的时日,可是我没有珍惜,等待深深相爱的时候却再也找不会那一份单纯了。

以后我们常在一起聊天、散步、吃饭,但他知道,我还没有答应他。
其中有个小插曲。
那次元旦晚会的时候,亮说要到我们班为我献歌,我虽然没有太在意,但心里仍然有些暗自得意。
可他没有来,也不是没有来,而是来的时候晚会已经结束了。
我很生气,也不是很生气,只是被大家说得很没有面子。我看见他后扭头就走,可他抓住我自行车车的后坐不让我走,可我还是走了。第二天他给我打电话,说知道我生气了所以昨天晚上为我写了一首歌道歉,让我过去一下。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答应了他,其实当时的我的心已经决定了:一切都该结束了。

到了他的宿舍里我就告诉他:只给他十分钟的时间。
他低下头,想说什么又咽了下去。
我说你想说什么?
他说我已经知道你想对我说什么,所以我要说的都没有必要了。
我说你不是给我写了首歌么,给我唱唱好么?
他不说话,显然是不愿意。
我说你唱啊!
他说还是不唱了!
我们静静地坐在那里,谁也不想说话。
我站了起来,我说,既然要分手,那我们拥抱一下吧。
亮不答应,也不起来。最后他说:我唱给你听!
那首歌的名字叫《痴心错负》,我不知道是他负了我还是我负了他,歌词我已经忘记了,那张纸在后来的一次争吵时被我还给他了,所以我不能把这首歌的歌词完整地写出来,我只记得有这么一句话:让我们好好过。
他唱完之后对我说:你走吧!
我说,我想再和你拥抱一下。
他不答应。
那时候已经接近夜晚,我把灯关上,走到他的面前,搂住了他的腰。不知道为什么,当时的我居然有种想哭的冲动,也许吧,面对每次和每种离别我都会很难受。亮轻轻地为我抹去了眼泪,而我,却突然间吻住了他的嘴,将自己的舌尖伸入他的口中,他深深地吻着我,让我来不及呼吸,我们的气息一起变得滚烫。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他正在微笑着看我,他将我高高地举起,我说,你要做什么?思亮说,我要让你站得比世界还要高!
……

那时我们班有个男生和我关系不错,他叫俞飞。
怎么说呢,其实俞飞并不喜欢我,只是关系不错而已。
他劝我不要和亮好,因为他认为亮不可靠。
那时就要期终考试了,那天晚上我和亮在一起吃完饭之后,我说要去厕所,却意外的碰到了俞飞,他再次劝我不要和亮在一起。
我和他一起走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出来找我的亮,他神情紧张,甚至有些生气,他说:你跑哪里去了,我找不到你!
俞飞走开了。
而亮则不再说话,他一个人拿着篮球跑到操场上去打球去了。

其实,俞飞不坏,至少是真心把我当朋友的,但在我真正了解亮之后,我知道,他们都误解亮了。
我不讨厌俞飞,因为他和亮本来就不是一种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不一样的人,但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

那天晚上亮的力气出奇的大,他把球打飞了,飞到了墙的另一边,于是他自己把巨大的篮球架搬到那堵墙的下面,又踩着篮球架把球从墙的那边拿过来。
后来,我就回去了,我知道,那天晚上他生气了。
走之前,他让我帮他买一根E弦,再带来一张我的相片。
第二天,当我考完试出来的时候,他背着个吉他远远地走过来了。
他说有事情要对我说。
我说好的。

他什么也没说,
他只是说,他是真的喜欢我,可是我的所作所为让他感到难过。
所以他决定放弃。
他的声音有些颤抖,眼睛有些红,但不是哭,我闻到他已经喝过了酒。
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静静看着他。
时间过得很快。
等到夜晚来了的时候,听着他说的话我哭了起来。
真的,那时候的我真的无法控制自己,我哭了起来。
我哭得排江蹈海的,自己都无法自制。
他害怕了,紧紧地抱着我,
可我还是哭,近乎疯狂的哭,
我们两个人就像两个失散多年的亲人再次重逢,抱头痛哭。在我哭得最厉害的时候,他吻住了我的嘴。
我说,亮,我真的很后悔听他的话,都是我不对。他用力抱着我,吻着我。
很快,一切都平静下来了,
我把他要的东西都给他,然后,我说:你打算怎么办?
他说:你赶快走,要不我会后悔自己的决定。
我把中午为他做的饭轻轻地放在他桌子上面,打开饭盒,我说:以后少喝酒,你还没有吃饭,饭都凉了。
我轻轻地走了出去,没有回头。现在想想,在我的生命里,只有那一次的离开是干脆的,是没有回头的。

可是我并不知道,他已经飞奔下来。
当我走到楼下的时候,他也同时飞奔到了我的面前。
他说,跟我回去。
我说,我已经决定了的事情不会再变。
他说,跟我回去!
我说,不!
他突然将我抱起,大步流星地将我抱上了三层楼。
在他抱着我的时候,我听见了他的喘息,我看着他英俊的脸,第一次感觉自己和他在一起的幸福。
我知道我的重量,所以,他一定很累的,他后来也说:我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有那么大的力气!
他将我放在他宿舍的床上,
黑暗中我们高兴得像两个傻小孩儿,一边接吻一边笑。
等到他的舍友回来以后,他笑着对他们宣布:我和小燕的关系已经确定了,明天我请大家喝酒!

五、

我还是很怀念那时候生活的单纯,生活里好像就只有恋爱这一件事情,我们用力爱着对方,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交给对方,年轻是那样美好,虽然我们那时根本就意识不到那些,我们只知道爱,只知道要天天看见对方,要对方快乐,要对方好。
我们真是很可笑。
我一直感激上苍,
同时也为上苍的安排而疑惑:为什么把我们这样两个相象的人放在了一起?我们的行为如果再换一对男女就会让对方都受不了。
比如我可以和他一起去他的寝室和他一起疯,允许他吮吸我的乳房,允许他用手触碰我的下身,但绝对不允许他和我发生关系!
因为我明确告诉他:我是个处女,不管他信不信,我就是!
而他也带着一脸的坏笑一次又一次地吻我的嘴。

记得有一次和他在寝室里缠绵,
他的一个室友也在里面,他装睡着了。
事实上他只能装睡着了,因为我们的声音太张狂了。
也就是那天,那是个白天,
当思亮吮吸我乳房的时候他突然看着我说:你的眼神有一种母性美。

元旦以后,
期终考试结束了,
我们一起出去打工,当天去,当天回来。
那是帮一个家电商场卖电视机。我们两个人站在那里,你对我我对你笑着,我负责发传单,他负责搬运。他把电视机往电梯里面搬的时候会叫我过去帮忙,我们在电梯里面也会偷偷地接吻,短短十几秒也要偷个闲接吻。
那一次,是我们第一次毫无顾及地牵着彼此的手在一个陌生城市的大街上面走着。
在回来的车上,我们总是疯狂地吻着彼此,那时候我们的吻,总是那么疯狂。那时候的他总是那么喜欢吻我。
一共是三天,
在最后一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坐在一个大广场的石台上面。
我们仿佛感觉时间静止了,一起牵着手,看着同样也牵着手的老人们。
亮突然说:如果十年之后我们再来这里会怎样?
我说无法想象。
他又说:小燕,我们说好,我们以后一定要再来一回,好么?
我亲了他一下,说,好的。
后来,就是他要回家日子了,因为寒假来了,而他的家在外地。
那天早晨我特地做了些菜,老早地赶到了他的寝室。
而在他和他的舍友们将饭菜风卷残云之后,他将我带到了他处心积虑准备的房间。
他还是想做爱,
他当时的那种想法是我无法理解的,因为在我和他发生过关系之后我才知道,有些事情是必须的,所以叫做生理,生理的事情是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他把避孕套都准备好了,可是我怎样都不同意,
尤其当我第一次看到了男人的生殖器,我产生了巨大的恐惧。

那天晚上当他送我回家的时候我和他第一次开始争吵。
我说你今天不高兴。
他说我怎么不高兴了?
我说我没有满足你,你没有得逞所以你不高兴!
他说我没有!
我说你就是!
我说如果这样的话我们分手吧!
他没有再说话,停了好一会儿,他才说,你知不知道你这样说我很难过,我现在在哽咽。
我不再说话,那天晚上我们微笑着离开,没有分手,但彼此都不是真正的开心,这我们都明白。

第二天我给他打电话之前正在写分手信,写着写着哭了。我拨通了他宿舍的电话,听见他的声音却说不出来了。他听见我哭了,他说:我会想你的!
其实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上他了,因为在我的心里一直在等着一个人,虽然后来我才明白我并不是在等他,可是,那却是后来才可以明白的。所以那时候的我是不会允许自己轻易动感情的。

六、

那个人叫做徐洛。
这个人存在于我和志远哥哥的时间里,也在我和亮的故事里出现过,但最后还是彻底消失了,人,总是会自己明白的,有些事情真的是过去了就过去了,可是,这些道理虽然很质朴,却也是要人们自己去明白的,因为通常人是很倔强的,他们往往坚信自己的信仰,虽然,也许那个信仰本来就是错的。
徐洛是这样一个人:结实挺拔,皮肤有点黑,这点和亮相像。在我和他同学的日子里,他一直是班上最好的学生,学习好,人缘好,演讲好,唱歌好,画画也很好。他不打架,但并不是天生胆小,而是没有打架的可能和机会。
我们是在上初一的时候认识的。那时候的我给人的印象的确是息事宁人的好孩子。徐洛是我们班的班长,出于对于爱表现的学生的讨厌,一开始我是很讨厌他的。但后来却出于对于优秀人才的喜欢,我又喜欢上了他。孩子真是简单,喜欢和讨厌竟是一步之遥的距离。
那时候的我们还没有“长开”,有时候看看从前的照片发现那时候竟都还是一张孩子脸,虽然已经很有了几分大人的思想和情怀。

为什么喜欢王菲?在徐洛那里可以得到答案。上初二的一天,他的腿受伤了,同学们一起去看他。我很局促,就像笼子里的小鸟,不敢到处看,就只在他的房间里瞎转。于是那天在他的磁带架上我看到了好几盒王菲的磁带。我问他:你喜欢听这个人的歌?他说:好像不错。
其实后来我听王菲的歌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种习惯,也是种延续,对于他情感的延续。这是种有些偏执的情绪,在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只要是和他有关的东西自己都会喜欢的。那天我借走了那盒《天空》,很久才还给他。不久之后我自己买了一盒。记得里面有一首叫做《矜持》的歌,我曾经深深喜欢过。今天当我打开自己的书橱,看见摆放整齐的那些磁带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听过了,用手触摸,就会想起一些事情,想起自己的傻,自己的痴,却并不想将它们收起。对于喜欢过的人,尚不能用爱来形容的人,在记忆里存在是件幸福的事情。徐洛是可亲的,而亮是可怕的,如果有天跟亮分手,我想我没有勇气继续保留他的东西。其实我老早就开始喜欢徐洛了,但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喜欢上他的,我是个有心计的孩子,从小时候我就懂得如何深深积压自己的情感,懂得喜欢一个人放在心里比较好。 我喜欢了徐洛七年,这让我自己都为之震惊。原来喜欢一个人可以这么久,也许是因为“喜欢”本来就是一个比较轻松的字眼,而“爱”却涉及了太多责任和未来。
在上初三的时候的一个下午我才知道原来他也喜欢我。那天我们一起办黑板报,我们经常一切办板报。
而那天我却突然从长凳上面摔下来了,他扶住了我说:怎么这么不小心。他说:你还给我的磁带里面怎么有一张纸?
我惊呆了,我问:什么纸,写什么了? 他说:矜持的歌词。
我什么也不再说,我不知道那张纸怎么在里面,而且还泄露了自己的秘密。
我笑着问他:对了,和你认识这么久了,好多男孩子都有喜欢的女生,你喜欢谁呀?
他涨红脸不说话了,他小声嘀咕着:远在天边…近在……
我们都不再说话了,感觉好尴尬。我们还那么小,根本不懂怎么处理那种情况,而且也不知道喜欢一个人应该做什么事情,是牵手?拥抱?还是别的?
从那天起,我们就心照不宣了。但说真的,我们直到上高中的时候才第一次牵手。而那时候志远哥哥正在乡下养伤,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想过我,那时候我却没有想起过他。
徐洛一直在我身边。他没有改变,一直学习成绩优秀,但我却变化很大。因为成绩忽高忽低,所以只得去考艺术类高考。而音乐已经两年没练,美术也所会不多,考也只能考表演,或者音乐表演了。所以那时候我很消极,我整天逃课,这种坏习惯一直延续到大学。那时候心好很高,但力不足,说实话,我真的没想到自己以后的路是这样的,我真的很失望。我至尽仍然后悔没有去上艺术院校。
那时候徐洛是高考大热门,似乎不需要太刻苦也可以上个好学校,而我们也说好要去同一个城市。我考了东北的一所学校的艺术专业,而他也报了东北的大学。可阴差阳错,因为很多原因我没能去东北,从此天涯海角。
其实,现在想起他已经很淡很淡,只是一个爱穿蓝色衣服打篮球的男孩子,他回头一笑,牵起心底的一份牵挂。
那时候我总会站在学校里看他打篮球,他喜欢穿蓝色运动服,他有一双黑眼睛,有浓黑的短发,他的皮肤有点黑,他笑起来很甜……

高考之后,徐洛去了东北,我则依然留在了这个城市里,过着自己息事宁人的日子。我们彻底失去了联系,是我切断了和他的联系。是因为没有必要再联系。
他找了我很多次,但我都让妈妈对他说我去外地上学了。2005年情人节的那天他打来了电话,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所以是我接的电话。再次听到他声音的时候我有些眩晕,我认得出来他的声音,他好听的声音。他问我到底在哪里上学,我什么也没说,我不知道说什么,该怎么说,我不想告诉他其实我一直在这里,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不想让他知道,其实我也舍不得他,只是身不由己。当我听到《后来》这首歌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徐洛,17岁,是啊17岁,那时候我们多小,我们的脸都已经变了,我们的心也变了。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爱过他,我们都是很依赖人很不潇洒的孩子,我们那时候根本还不明白爱,只是喜欢,是的,只是喜欢。我们知道诺言难许,所以一直不敢向对方要什么,现在想想那都是对的,如果我把自己给了他,他也给了我,那我们以后就会更沉重,因为依我们的特质一定会一条路走到黑。我很庆幸我们珍惜了自己也珍惜了对方,让这段回忆干净而纯粹。
也许很多时候我和徐洛并不是太了解,正是由于这种模糊,所以我很喜欢和他一起谈心,我们喜欢对方,却很少谈起这个,我们坐得很近,却不敢看对方的脸。这种心情从此不再有,单纯的年华一去不复返。
和徐洛的故事就是这么简单,我不知道初恋是什么,我不知道我的初恋究竟是志伟还是徐洛,初恋不是爱情,所以初恋绝对不是亮。我对“初恋”这个词没有什么牵挂,如果初恋仅仅只是喜欢过一个人,那么至今为止我真正喜欢过的就只有志伟和徐洛,他们都给过我爱护和关怀,我感谢他们,因为他们从来没有伤害过我。如果初恋指的是身体上的接近,那么我们和他们就离得很远,他们那么爱惜我,都没有占有我,为此我也感谢他们,正因为如此他们才占领了我的心,让我可以不介意回忆起他们,而想起的时候这样平静。
徐洛是一片蓝色的云,所过之处,早已云淡风清。但愿我也是他心里的一片云,永远投影在他的波心里。

七、

亮,今天是我们相爱十年的日子,你还记得么?
你是否也在另一片天空下想起了我?想起了我们一起经历的事情?

亮,你的身边是否已经有了别人,记得你说过,无论怎样你都会记我一生,记得你说过,什么也阻止不了我们的爱情,我一直都记得你说过的话,因为我明白,你说过的话你一直都记得,虽然你总是说你已经把它们忘记了。

亮,你是否还会把我写的日记本留在你身边,你是否还会在想起我的时候看看我们的照片?你会不会也在梦到我的时候突然惊醒?突然发现我已经不在你的身边?突然想要再见到我?突然想再次把我抱在你的怀里?

亮,你会不会像爱我疼我一样去对你的妻,你会不会为她洗脚,会不会喂她吃饭,会不会把她抱在怀里说你爱她?
亮,不要这样,不要这样,我不许你这样!你是我一个人的!你说过的话可以不算话的!你说你只爱我,不论你会和谁在一起,你心里不可以有别人!我不允许你心里还有别人!我不允许!

我要你骑着自行车车带我穿越风雨,穿越过去和未来,让我做你的媳妇,一辈子好好爱护我!
我要你在我哭的时候为我擦去眼泪,比我还要心疼和难过!
我要你在我无助害怕的时候紧紧抱住我,再也不放手,再也不会离开我!

亮,你不会舍得让我难过。
因为你爱我。

八、

寒假来的时候我买了一台电脑,而且还给它联了网。
于是,百无聊赖的我每天都泡在网上。
很自然的,就像一对住在一起男女最终会发生关系一样,整天和电脑连在一起的我网恋了。
对方是一个比我小两岁的小男孩。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家的电脑联网之前的一个晚上我和堂弟去网吧去上网,然后就在网上聊天的时候“认识”了他。
事情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碰巧的是,我以前居然没有上过QQ,也许很多人都不相信,可我这个人很固执,因为从前不喜欢上网,所以连QQ也没有聊过,可我现在喜欢了,那喜欢的疯劲也无法理解的。
现在想想,那几个夜晚是怎么过来的呀,一夜一夜的熬!
那个男孩是个高中生,爱玩爱打架,整晚整晚地上网,其实,我自己明白,诱惑我的绝对不是他,而是网络。
可我们却聊得海枯石烂,聊得天昏地暗,聊得我把亮彻底地抛在了脑后。
那时候他居然还跑来见我,然后我见到了他,和网上视频完全都不像是一个人!

网聊的时候他对我说他要找的女朋友一定要是个处女。
我当时还和他很认真的说:我是。
后来他来了,我居然还跑到永和去给他买饭,可惜他不爱惜粮食,他根本不吃,浪费了我的冤枉钱。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那个男孩子并不坏,
他也有种男人的气魄,好像长了一张孩子脸。
我已经忘记了他的模样。

到了现在,我可以给网恋做一个解释——

任何人都可以网恋,只要他/她有欲望有要求,只要他/她手边有一台联网的电脑。
但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网恋的必要,,网恋的作用是介绍对象。或者是自恋的感情泛滥者的游戏场所。
但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搞好网恋,要把网恋搞得无比浪漫和传神是一件费劲的事情,你要有艺术细胞,要有丰富的词汇,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天分,你就可以让本来干枯的自己变的珠圆玉润,也可以让本来闲散的生活变的很忙碌,总之,在网络上面,你只需要充分发挥你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就可以了!
所以,后来的我有两个QQ号,一个号和网上真正的网友聊些真心话,给彼此谈心解忧;而另一个号则是“男号”,专门欺骗乳臭未干的小妹妹,所以,还是请大家不要相信网恋吧,还是好好爱你身边的那个人比较好。
继续谈我的网恋。
在我和那个男孩恋得天昏地暗的时候,分别有两个人给我打过电话。

亮每次打电话的时候都是早晨,也就是八九点钟,那时候他刚起床,而我那时候偏偏刚刚睡下,我对他讲了这件事情,他把我臭骂了一顿,听得出来他骂得并不解恨,于是他从家里跑出来,跑到电话亭里给我打电话继续骂我。
可是他骂我也没用,我这人就这样,迷什么东西都是一条路走到黑。
同时,徐洛也给我打过电话。天哪,那时候的我哪有时间理他呀,我网恋忙得一塌糊涂,没有一点时间可以腾出来见他,
你想想啊,晚上我要和那个男孩聊天,早晨才睡觉,睡到下午吃一点东西,然后还要和那个男孩写信通电话之类的,有时候还要被亮臭骂几顿,所以我根本没时间见徐洛,当然,这些徐洛并不知道,所以我们的见面推迟了一年多。

我一直很奇怪亮为什么不上网,以至于我有很多话必须亲口告诉他,如果他肯花些时间看我在BBS上发的帖子,他就会知道我对他的爱已经肆无忌惮,不可救药了,他也会明白,他曾经多么严重地伤害过我。

九、

今年的情人节刚过去三天。
三天前亮来过,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他来之前我曾说过,如果他不来我就跟他分手。他来了,证明他心里有我,他爱我,他还不舍得我,我已经觉得好值得。
我们都不舍得,谁可以舍得?我们把最宝贵的青春岁月都交给了彼此,我们认得每一段一起走过的路,当年老再次回首的时候,也许我们都会流泪,我们都会后悔,后悔没有更好的去爱、去珍惜对方,可是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希望我们可以一起笑着流泪,我怕当我颤抖的双手再次触摸到往事的时候,我会心碎,我会生不如死,真的生不如死。

和很多事情一样,寒假很快就过去了。
所以,很多事情也就回来了,包括我和亮的爱情。
那天晚上亮穿着西装在我们班的楼下等我,灯还没有亮,但看得出来,他比年前胖了。
我还看见俞飞,他也站在那里等我。
我先路过俞飞,他将准备的礼物递给我,然后我就走到了亮的面前。
亮没有给我准备生日礼物,我有点生气,因为他明明知道,而且连俞飞都送我礼物了,他是不是太粗心太小气了。其实,那时候我应该理解他,他本来就不是那样的一个人,我不应该责怪他,我真的不应该责怪他的。
可是当时的我却责怪他了,至少在心里责怪他了。
那天晚上我和亮生硬地吻着对方,我抱着他发福的腰,心猿意马地望着星空。星空很漂亮,我洋洋自得,故意穿着很高的高跟鞋。他说什么我听不进去,我只对天上的星星感兴趣。记得早晨他就给我打电话想让我早点来,可撒谎不舒服没去,晚上实在没有借口了,只能由着他抱着我吻我,他是我男朋友,这些暂时还是他的权利。
那天走的时候我问亮:如果我突然从这个世界上面消失了你会怎么办?
亮笑着说:反正我总不能和你一起消失吧?我会先给你家里打电话。
又是这样的话!真正爱我的人应该是自己去找我,拼命去找我。
他却这么说,我不喜欢他这么说,其实到现在他还是这个样子,也许,是我真的已经习惯了吧,爱一个人就会迁就他的一切。可那时候我学不会。
然后他又说:我会给你家里打电话,然后报警。
我说,哦。
我转过头去看学校门口路灯边的行人,他也回过头来看。
有一个剪着齐刘海的女孩骑自行车经过,他盯着看,我不再看他,如此的男人,看见这样的女孩就看个没完,哼~
我对他说我要走了,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没再看他就回家了。

第二天下午放学的时候,亮从男生宿舍跑下来,让我把我的包给他,然后自己又一股烟地跑了上去。
他下来的时候我的包是鼓鼓的。
亮说,你回家以后再看。
我说,我现在想看。
然后我拉开拉链,看见一只史努比。
他说,我知道你喜欢小狗,所以就去给你买了一个。
说实话,那时候我并不喜欢他给我的这个礼物,因为当时的我对他充满厌恶,我现在才明白,你是先喜欢一个人才会喜欢他送的礼物的,当时我不喜欢他送的东西,可现在即使是一张他写的纸片我都不舍得丢掉,所以我只能说那时候的我还不够喜欢他。

亮问我喜不喜欢。
我出于礼貌只能说喜欢。

回到家以后我把它挂在了妈妈的房间里,就不再看它了。
我不知道,那是亮生平第一次给女孩子买礼物。那只小狗后来还给了他,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它。我好想念它。

又过了两天,马上就是情人节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躲避亮。也许我是觉得他根本就不会给我什么惊喜,只会让我失望,也许连朵花都不会送给我呢。
我上课在教室里,他来找了我好几次,我就是不出去。下课就赶紧回家,就怕遇见他。
后来他终于在图书馆门口堵住了我。
他说,小燕,你明天有空么?
我说,没有。
亮僵在那里不说话。
同学喊我快走。
我给她回了一个怪表情,
我知道,那个表情刺痛了亮。
虽然那时候的我不那样认为,但现在的我深深明白,如果你爱的人伤害了你,那么那种伤害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伤害!
两个原本很相爱的人在一瞬间却变成陌生人,这种变化太可怕了。
我和同学们一起走了,留下亮一个人站在那里。

第二天是情人节,
在放学的时候,在我去赶公交车的时候,亮再一次追了上来。
现在想想,亮那时候那样执着地对我真的很另我感动,但却是另后来的我感动,并没有感动当时的我,当时铁石心肠的我。
亮和我一起站在公交站牌旁边。
当时和现在不一样,那是个白天,空气是灰色的,当时的我手里有一封信,一封高中男同学写的信,还夹着一张照片,那个人丑得不行。亮问我是谁写的,我给他看了看那个人赞美我的话。他只是微笑。
他说,跟我来,我有些话要对你说。
我说,不了,我要回家。
他说,不,你这几天都在躲着我,你现在就跟我来!
他口气是温和的,但的确是在命令我。
我说,不。
他说,来吧,我们谈清楚,有些事情必须谈清楚,否则我难受。
我们来到了那个天台。
记得我们曾经在那里拥抱过,也吻过。记得每一次他吻我的是时候我都会闭上眼睛。

我站在那里,我感觉我的视线在模糊,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看他。
亮说,你到底是怎么了?!
我听得出来,他在极力压抑自己的情绪,可是依然听得出来他的愤怒。
没什么。我说。
亮死死地盯着我,说,如果你要分手,我希望你说,我不想说出这句话让自己以后后悔。
我说,那好吧,我们先暂时分开一段时间。
分手就是那么轻易地说出来了,而且绝对没有颤抖,我知道,亮不敢说,因为他害怕那两个字会颤抖。
我没有看他的表情,他一定是很愤怒的,也一定是很费解的,为什么一个月过去一切都变了。
然后,我们一起走下天台。
亮说,让我再送你一次。
我说,恩。
亮说,以后我们不要再记得对方的电话号码。
我说,我忘不了的。
亮说,那也要忘了!
路过的同学问我们去干什么,他还跟他们友好的打招呼,我知道他的坚强是强装出来的。
很快我们就走到了站牌那里。
等到我上公交车的时候,亮对我微笑了一下,他的笑里有愤怒,也有不舍。

果然,那天晚上思亮给我打电话,他喝醉了,
他求我,他说:燕儿,你过来行吗?
我没有答应他,那时候的我还在和那个男孩聊天。
而耳边的音乐是《十年》。
亮说,这首歌很好听,是什么啊?
我说,是《十年》。
亮说,让我听听。
这是我们两个人第一次一起听这首歌。
后来不知道是谁先挂了电话,也许是他,因为他把一张电话卡给打完了。
但音乐并没有停。
那时候我并不懂《十年》在唱什么,
等到我懂的时候却已经痛彻心扉。

十、

你看你的嘴角.还有你的笑.你的所有一切都是我的珍宝.
我该如何去需要.我该如何去微笑.才配得上你.紧紧的拥抱.

你看我的身体.我的生命.它们如此干净来迎接这场宿命.
我要走到多远.我该飞到多高.才解得了.你爱我的毒药.

为什么我们有一条这么艰难的路
你不知道我的心有多苦
当你喝醉的时候
我靠近你的时候
我的所有梦一起碎了
我只想要我们两个人的城堡
我们从来没有如此的需要
外面世界多么好
我们多想要
可你答应过我.你要对我好.
  
十一、蓝天绿草、你爱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现在已经有很少人愿意听别人的故事,如果你还想听我讲下去,那么我要谢谢你,真的,谢谢你。

那天晚上亮喝酒进了医院。事实上,在那天以后的很多日子里亮都变成了一个“酒鬼”。而且他在学校里看见我就要跑掉,他害怕看见我,非常害怕看见我。我记得有一次他在实验楼下面看见了我,像飞得一样就跑开了,他的同学都笑话他,我只是转过身去。那时我心里没有别的感觉,就是觉得对不起他,我从来没有想过他把我看得这样重要,真的。

而那天那个男孩却也跑来找我,还带来一大捧花,也正是那天晚上我意识到这场网恋该结束了。
可是一切并没有结束,那个男孩却想和我长厢厮守。
我想他一定疯了,事实上他的确疯了。
那么小的一个男孩子其实身边其实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马上就要高考了!
最重要最致命的是——他想要考到我们学校里来!
他让我感觉歇斯底里。

在我被那个男孩弄得食不下咽的时候却传出来了亮在追求别人的消息!
在知道这件事情的第二天我把他所有送给我的东西——信、卡片、史努比、他写给我的歌,包括那副他用了三天拼出来的拼图都装在了一个大袋子里,统统还给了他!搞得他气得把胡子也剃了,弄得他就怕我就像怕瘟疫。
但我还不解气,那天我在学校转悠了半天,见他在男生宿舍门口,我就喊了他一声,我说:我有事情要跟你说!
他人明显的瘦了,胡子剔了。表情很冷漠,说:我也正想找你谈谈呢。
在此之前,那个“被追求”的女孩子找我谈过话。那是个又黑又丑又胖的女孩子,而且心机及多。她说起亮的时候嘴里都是对于他的不屑,其实,我想说,不论是现在或是以后我都想说——也许,我和亮的这段感情从开始到最后都没有人祝福过,也许,有很多人误会亮,但我想说,亮和你们想象的不一样!因为只有相爱过的人才会彼此了解,亮身上有许多别人无法比拟的善良和质朴以及对于真爱的执着。

我们又一起来到分手的那个天台,他没有讲追求那个女孩的事情是真是假,而是继续臭骂我。
他骂我不争气,拿着电脑干这种没意义的事情,骂我无聊,骂我不懂爱情。他还骂我天真,说网恋的男人其实都是想骗女孩子上床。他骂我不知道爱惜自己
我被他给骂哭了,
其实我这个人很不禁骂,而且还很喜欢哭。
于是他就一边骂着我一边给我擦着眼泪。
而我看着他消瘦的脸,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他又稀里糊涂地掉了进来,他怎么就不害怕我再伤害他呢,他明明知道我犯的错误为什么还这么轻易就原谅我了呢。

莫名其妙的,我和亮和好了,可这件事情很少人知道。
但我们和好的这一段日子却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

那时候的亮总会骑着自行车带着我满世界地跑,他会对着世纪广场的钟喊“我爱你”。
我们去了很多的地方,到处拍照,在每个美丽的地方接吻和拥抱。
就像两个可爱的小孩儿,无所顾忌。

那时候的亮,爱我爱得很发狂。
记得他说过,他不想再次失去我,所以,占有我的念头一直都存在着,因为他认为只要占有了我他就不会再失去我。
他也许不知道他的想法真的是对的,如果他那时候就知道他是对的,他还会不会急于占有我呢。

那一次学校里开舞会,舞会在晚上进行。亮说他有别的节目。下午我上完体育课他就在宿舍上面伸出脑袋来看我。
那时候我们星期四下午有体育课,而他比我高一届那天下午刚好没课。我们两个人偷偷地跑了出来,还有他的一个好朋友。他那个朋友在外面租了房子。我们就跑到他朋友那里做饭吃。
我们买了西红柿、鸡腿肉、辣椒,那时候西红柿很贵,可他知道我喜欢吃还是偷偷买了。我们做饭的时候就蹲在楼道里,设施简陋,我蹲着的时候外套搭拉在地上了,我还不知道,只是看着地锅觉得新鲜,就在那里瞎忙活。当我不经意回头看的时候,却发现亮正在帮我托着外套的下摆……这一个细节我很难忘,每当想起的时候还会很感动,这些细节,都是爱情,我怎么可以忘记,我怎么忍心忘记呢。
我们烧了面鱼汤,做了西红柿炒蛋,但最后却被他那个朋友被弄成了西红柿蛋汤!亮还施展了他的手艺为我做了辣子鸡,真的很好吃。

做完饭以后我们有滋有味地吃着,亮喝着啤酒,不大说话,他那个朋友适时地退场了。
房间里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

你冷么?亮问我。
那时候是春天,但到了晚上还是会有点冷。
有一点吧。我说。
亮突然紧紧抱住我,他脱掉了我的鞋子。
然后把我抱上了床。
他拿过来一个盆,然后在里面倒上水,把我的脚放在里面。
其实,水是凉的,可是他的手掌是暖的,我想把脚缩回来,可是他紧紧握住了我的脚,他说他要为我洗脚。
我说,你为妈妈洗过脚吗?
他说,没有。
我说我也没有。
他说,我这辈子只给你这个女人洗过脚。

他为我把脚擦干。
亮,我说。
怎么了?他问。
我的脚冷。我说。
这样还冷吗?思雨把他的上衣脱掉,把我的脚放在他滚烫的胸口,黑暗中我看不见他的表情,我只知道我是真的喜欢上他了。一个女人一生当中有几个男人可以为她洗脚呢?

后来我们就到了床上,然后纠缠在了一起。
很明显亮急于想占有我,而占有我并不是为了快乐或者生理,而是为了稳住我不安的心,为了彻底占有我的灵魂。可是,我不敢答应。我还没有彻底爱上他,我还不应该让自己太早的粉身碎骨,我还没有这种打算,我还不够了解他的内心,我还不能确定我的未来,我是乖女孩,一直都是,我绝不会如此轻易做这种事情,绝不可以!
亮没有失望也没有做出任何表示,他只是紧紧抱着我,生怕我从他的怀抱里溜走。他为我盖上被子,我们肌肤相亲,紧紧靠着。他说:这种肌肤相亲的感觉真好。
我没有离开他的怀抱,他吻我,吻我的脸我的腿,他紧紧抱着我看着窗外的星星,那个窗户很小很小,根本就看不见星星,而我在他怀抱里感到很满足,我听见他轻轻对我说:以后要好好跟着我。

那时候的亮每天都会给我打十分钟的电话,用公话打,正好一分钟一角钱,亮说很划算。
他说当他打电话的时候他会先给我打,然后再给他妈妈打。
记得有一天他打电话的时候是让我听一首歌,那首歌名字叫《青春》。

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
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醉却不堪憔悴
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
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纠缠的云纠缠的泪纠缠的晨晨昏昏
流逝的风流逝的梦流逝的年年岁岁
带着点流浪的喜悦我就这样一去不回
没有谁暗示年少的我那想家的苦涩滋味
每一片金黄的落霞我都想去紧紧依偎
每一颗透明的露珠洗去我沉淀的伤悲

在那悠远的春色里我遇到了盛开的她
洋溢着眩目的光华像一个美丽童话
允许我为你高歌吧以后夜夜我不能入睡
允许我为你哭泣吧在眼泪里我能自由地飞
梦里的天空很大我就躺在你睫毛下
梦里的日子很多我却开始想要回家
在那片青色的山坡我要埋下我所有的歌
等待着终于有一天它们在世间传说

他说他很喜欢这首歌,其实我也很喜欢,可是总也没找到。
而那天亮打开收音机,就听见了这首歌,他说他希望我也和他一样听得见,所以他赶紧拨通了我家的电话给我听。我不知道他那时候的感触怎么会那样敏感,他的心里满满的都是我,都是我。
今天,当我再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我想起的就是亮,我仿佛看见他黑黑的长发,那倍受人争议的长发,看见他慢慢地转过脸来,轻轻地拨弄着吉他,带着有点坏的孩子般的笑容,对我说:燕儿,俺爱你!
而这个想象让我痛苦,它像梦一样,纠缠着我的神经。

我真的想念那时候的亮,可是他回不来了,以至于后来的很多事情我自己想不通,当我想不通他的爱为什么会变化的时候,我吃下了一片又一片的安定,割下了一道又一道血红的伤痕。或许我真的不是一个潇洒的人,不可以拿得起放得下,本来就不是我拿起的,我怎么能够放下呢,而我真的可以为这段感情放弃很多东西,只要可以和亮在一起。我想死的时候,是我真正绝望的时候,我的脑子很累,想不通,是本来就错了,还是中途出错了。我们的爱情,变得让我绝望,让我认不出来。
很多时候我会故意忘记一些事情,我只想记得亮深爱我的时候,我很后悔那时候没有好好爱他,我想知道,两个人彼此疼爱的感觉究竟是什么样的。
很多人这样说过:应该感激二十多岁在他身边的女人,因为这时候的男人什么也没有,没有事业,没有金钱,可这时候却是这个女人最灿烂的时候。

我说过,我最难过的是,我不是亮的第一个女人,我不想提起这个,提起的时候我无法原谅他也无法原谅自己。我无法原谅他那样不珍惜自己,我无法原谅自己不能原谅他。他说他不是真的爱她,因为那时候他还不懂爱。他说他最爱的是我。我不知道他有没有骗我,他喜欢骗我,但我只要一想起他会因为亏欠想起那个女孩子,因为亏欠无法忘记她,因为无法忘记她而偶尔沉默偶尔低落都是因为想起她……我就要疯了……我真的要疯了……
我曾经那么爱惜自己,珍惜自己,遇见他的时候我还是干净的,然后把自己完全的奉送给了他,从此以后就成了他的女人,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彻底给了他,这不公平,我把最美好的东西给了他,我的记忆里从此只有一个他,而他却不懂得这对我意味着什么,不懂对我这样一个女孩子意味着什么,却还一次又一次地伤害我。而我总以为,只要他疼爱我比伤害我多一次,只要我站起来比跌倒多一次,他就会明白,他失去我意味着什么。而我,和那个女孩子不一样,我失去的是全部的自己,离开亮,我将万劫不复。


[ 本帖最后由 花匠鱼 于 2006-11-27 20: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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