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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in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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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万先生,你的诚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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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4: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dingf 的帖子

呵呵,那个人在dbsjw的时候就好像听说过的咯,,看看我的UID就知道了.


--------------
还是

听其言,观其行.

打马虎眼?建议当事人直接于版主联系,别和那个人磨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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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211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2-27 14: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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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7 14: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点实话吧!你当初为什么说一个月?因为你说“已经不去0110了,去也需要时间 ”," 没id了"事实呢?9个月份你就有了这个id!
已经站出来了? http://mobile.0110.cn/viewthread ... ghlight=%2Bpearcore这个帖子是假的???
请你正面回答,在这之前你站出来了吗??????你出来根本就是因为隐藏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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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7 14: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11222111 于 2005-12-27 14:23 发表



我不是在还我的债  你身为老者 怎么能说这样的话   在0110我骗过谁呀

别他妈的恶心人了!
你还债是你应该的!别像筹码一样的晃来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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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211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2-27 14: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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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4:32:38 | 显示全部楼层
sometimes,silence is gol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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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4: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骗过人,以后必然经常要受别人的质疑,
怎么处理?我不知道,不过希望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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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4: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
这事不要再吵来吵去了。

整个坛子的气氛都快给搅晕了

既然人家肯道歉肯悔改,不管真的也好假的也罢,至少要给人机会,也别一棍子打死啊。

大家督促着点,防范着点,以后别再有机油上当就是了。

万浩正你也别觉得委屈,这是你自己造成的,大家对你的BS也是理所当然,你应该为你的错误付出代价。

[ 本帖最后由 zsedcft 于 2005-12-27 14: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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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2-27 14: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要什么功劳?告诉你这就是我的小号,如果我想邀功就会用原来的id!
我不要你干什么,我只是告诉大家,你的道歉根本就不诚恳!
你没换过id???乡愁,@小子@,111222111,mayang19821029,还有tom上只用过一次的amd*#@哪一个不是你的id?????想站出来你换什么??taobao的店都被人揭了,taobao开店是需要证件的,你家是公安啊,有那么多证件可以让你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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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4: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恨骗子~~~~~~~鬼才买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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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4: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不管现实还是网络

都需要你这样嫉恶如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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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211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2-27 15: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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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5: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111222111 于 2005-12-27 15:06 发表



我的密码可以给我了吗



6688讨论区机油投票,大部分人同意的话qq就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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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2111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5-12-27 15: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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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5: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BS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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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6: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精神值得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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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8: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万先生,既然这杯苦酒是你自己亲手所酿,注定只能自己品尝。
既然站出来面对了,你就无法再回避,所有的责骂,所有的攻诘,你必须接受。这是你自己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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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8: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批斗会好热烈呀,来晚了。小万,你成名人了,发银子吧,以表庆祝,说不定还能笼络笼络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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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9: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狗是改不了吃屎的。
一时犯错是有的,不过一错再错就是劣行了。
或者当骗人成为习惯,就没有了良心上的谴责了。
如果万先生是诚心站出来认错的,我也只是同情。
不过看语气好象认错没有诚意,个人感觉。
我很是同情马家爵的,不过他最终还是逃不过被枪决的命运。
马先生还可以说的一时失足的,而且也不能说全是他的错。
万先生当然与马先生的情况不一样,万先生的只能算是js的本性而已,pz行为。
要怪也只能怪买家一不小心上了js、pz的当,买个教训;js也不能怪人家来砸场,这是你应该得到的下场。
诚信是经商之本,但是诚信的建立是要一个过程的,是要经过努力的。
失去诚信就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或者说是一念之差。
同奸商交易就要多几个心眼。
我bs骗子,再便宜我也不会同万先生交易的。

呵呵,万先生如果伤了你的心,你就骂我吧,这样你会好受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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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7 19:4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我说怎么会真给一个人50元哪~~原来还有什么密码被人纂着哪~~
哎呀,笨笨兄,暂时不能给他呀~~等他还了我充电器之后再说~~~哇哈哈哈,高兴~~
没充电器也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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