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spel 发表于 2008-11-19 21:35:00

大家投票看看我该不该认错

原帖地址:
投诉75区版主Nospel!!!!!!


投票有效期7天

[ 本帖最后由 Nospel 于 2008-11-19 22:10 编辑 ]

binghelingxi 发表于 2008-11-19 21:41:47

你理亏在先。
这个帖子删了吧,去管理区讨论。
那个帖子的管理操作也都取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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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推荐吧。

yingwuqing 发表于 2008-11-19 21:58:20

关于这件事 既然版主已经做出了投票的帖子 并且在帖子中强调是我在对他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 关于这个我不想多说 我想说的是版主扣分的理由:
斑竹说我备份中包含涉嫌淫秽书籍并上传手机截图
反驳1:我在我的集成包中 明确指出 我上传的只是FW 并不是fullflash 所以我的集成包里不可能存在我手机中的资料
反驳2:说我上传手机截图中的文件名涉嫌违规 这一点我就不明白了 我就是上传了一下电话TXT文件图标的截图图中有《分手后淫乱》这本书的名字 这莫非也涉嫌传播淫秽书籍?况且我也没发有淫秽书籍的文字截图啊,招版主的意思,是不是我看一眼武藤兰 也得把我抓起来关上几天啊?
反驳3:大家可以看看 我发集成包的那个帖子 上面我跟其他机油讨论这事的时候我已经明确表示书籍名中的都是健康的 是斑竹大人对我的解释视若罔闻 并在下面的回复中一口咬定 我发布违规书籍
请问 版主大人 你凭什么对我帖子中的明确说明和解释满不在乎????就凭你对《分手后淫乱》这几个字的认识?还是凭你的版主位子???
还有 选项中 都是体现我对你辱骂和你的委屈 你怎么不体现你的滥用职权呢??

[ 本帖最后由 yingwuqing 于 2008-11-19 22:15 编辑 ]

dacheng79 发表于 2008-11-19 21:58:33

斑竹被标题误导也算正常,解释清楚就是了,没必要不依不饶的,又不是啥深仇大恨,都算了吧。。。我投的第一票,选的选项2!

Nospel 发表于 2008-11-19 21:58:52

此事我决不妥协。当个版主有个失误就得乖乖承受辱骂?我没这么贱。举个例子,他说错一句话我误解了,扇了他一耳巴子,然后他就可以杀我全家泄愤了?后来我把我的情况和难处也交代清楚了,这厮还不依不饶的。这事以我道歉和不道歉为分界线,二选一,没有其他。

dacheng79 发表于 2008-11-19 22:03:54

斑竹你也不要回应了,算了吧。。。都是男人吧,到此为止啦~~~大家玩手机,不就是为个玩,为个开心?这件事理智的做法就是到此为止。。。希望双方都不要因为这个发帖子了,我也多余投这一票,删了这贴算了。。。

yingwuqing 发表于 2008-11-19 22:04:55

你没有理由接受别人的辱骂 我凭什么有理由接受你的污蔑?!!!!!!!!

yingwuqing 发表于 2008-11-19 22:07:46

再说 看看你的投票选项 好像什么都是我无理取闹 而你才是受害者 你觉得委屈 我还觉得窝火呢!

Nospel 发表于 2008-11-19 22:11:21

投票选项加上了

杨健 发表于 2008-11-19 22:12:03

版主只为“扇了他一耳巴子”一事表示道歉。
网友为“杀全家泄愤”一事道歉。
请双方都保持克制,既然已经明白事情是出于误会,请都宽待对方。没有必要再抓住对方的错,死命批判对方的人品。
扣分操作取消就好,正常加分,希望双方都能冷静下来。

[ 本帖最后由 杨健 于 2008-11-19 22:16 编辑 ]

杨健 发表于 2008-11-19 22:13:28

请网友都不要投票,帮助两位西友冷静下来、和解。

杨健 发表于 2008-11-19 22:16:04

请管理员把帖子删掉吧,帮助两位西友冷静下来、和解。

ful66886688 发表于 2008-11-19 22:16:29

只是误会啊,何必呢.........和谐论坛齐来共建..........

Nospel 发表于 2008-11-19 22:18:22

受到人格侮辱我决不和解,谁劝都不接受

yingwuqing 发表于 2008-11-19 22:20:22

我还受到侮辱呢 平白污蔑我上传黄书 打死不和解 !!!!

Nospel 发表于 2008-11-19 22:21:04

此事不投票辨个是非出来一周后我主动辞职,谁愿当受气包谁当去

yingwuqing 发表于 2008-11-19 22:24:10

你尽早辞职 自己做错了 还不想被人说 这种度量本来就不适合当版主
祝你辞职辞的一路顺风!!!

Nospel 发表于 2008-11-19 22:25:44

被人说是没问题的,但不是你这厮这样吠的

etspy007 发表于 2008-11-19 22:30:21

大事化小。。。。

yingwuqing 发表于 2008-11-19 22:32:25

你应该送神经病医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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